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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
5.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5万平方米(约合27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98平方米;生师比为18;专任教师24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801.6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165元;图书26.01万册,生均图书63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各专业招收考生无语种限制,学习期间全部采用英语教学。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备注
1
540101
建筑设计
3年
2
540104
建筑室内设计
3年
3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装饰艺术设计)
3年
4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5
540304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3年
6
540303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3年
7
540505
建设工程监理
3年
8
540601
市政工程技术
3年
9
600202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年
10
540601
市政工程技术
(市政工程检测技术)
3年
11
540701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3年
12
540501
建设工程管理
3年
13
540502
工程造价
3年
14
540603
给排水工程技术
3年
15
540403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3年
16
540402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3年
17
540404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3年
18
520301
工程测量技术
3年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宿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标准:六人间(9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 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为120%(辽宁省按105%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它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在其它志愿上线考生中,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4.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对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对报考志愿相同、分数相同的考生,理科按理综合,文科按文综合录取。
6.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6609918 13804900399
024-86609919 13604900499
传 真:024-88797888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邮 编:110122
网 址:www.lncjxy.com
E - Mail:[email protected]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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