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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
二、办学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道666号、湖北省武汉市黄家湖大道特1号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五、招生计划:
2014年面向湖北、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新疆共十六个省(市、区)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的数据为准。武汉学院在湖北的招生代码为1567。
六、录取规则:
1、按各省(市、区)规定的招生录取时间,在各省(市、区)规定的录取批次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且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不设立专业分数级差。
2、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认可各省联考成绩。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情况考核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及《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要求执行。
3、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本年招生计划数的120%,最终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4、各录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予限制。
5、对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不予限制,但新生入学后一律按照英语组织外语教学。
6、录取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入学,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注销录取资格。
七、学历证书:学生按照规定要求完成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学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2014年收费标准收费。
九、奖励政策:
1、免收学费:录取的本科考生中,高考考分在武汉学院本科录取批次的前一批次线以上者,根据高考投档分数排名,免收当年学费,其中湖北文理科各10人、外省文理科各2人、湖北艺术类1人。
2、奖励基金:除国家规定的奖学金,武汉学院另设有“陈一丹奖”、“松海教育奖励基金”,分别奖励在各方面有卓越表现的优秀学生,其中“陈一丹奖”的学生奖最高达五万元以上。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道666号(邮政编码:430079)
联系电话:027-87181801、87181802、87181803、87181666
学校网址:www.whxy.net
招生网址:zs.whxy.net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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