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华人台胞景小佩家书一札(之五)——莫轻信美国的认罪条款
台湾驻美德州堪萨斯州代表刘珊珊,近日在美惹上虐佣案,下场很惨,人格尊严尽失----失的,不仅是个人尊严,因为她是代表台湾外交部门使节,她的羞辱失格,等同整个台湾在国际上的羞辱失格---
这个事件,因为发生在美国,尽可想象推理成美国在玩牌,打天平上的乾坤挪移术,为自己下一步棋累积筹码-----很简单,你能想象如果刘珊珊是美国一位驻中国某一区的外交人员,真有虐佣案在身,他们会允许你中国政府给他们的外交人员上脚镣手铐吗?绝无可能----这就是美国人的多重标准又一例明证!
我今天不提老美的多重标准恶例(世人皆清楚),我今天要提的,是老美再使的"认罪条款",来提醒一下中国的老百姓,日后一旦遇到类似事件,一定要有所警觉!
老美有一概念,打官司劳民伤财,尤其浪费国家资源----因此,他鼓励嫌犯愈早认罪愈好,甚至可以此来换取刑期的减轻甚至减免-----但是,同胞们,千万注意,在西方世界的道德准则里,一旦被定了罪,你失去的,不仅仅是牢刑岁月,或是污点纪录,就像古时的黥面刺身,永远明白地跟随你的生活每一细节,你任何努力的挽回都将徒劳!
最警世的案例,莫过于公元1999年,旅美的台湾科学家李文和,遭到美国联邦调查局与纽约时报诬陷,说他窃取了新墨西哥州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的机密,给了中国政府----尽管李文和坚不认罪,但是仍被美国司法部门脚镣手铐地单独禁锢了279天,联邦政府指控了他59项罪名-----他丢失高薪高位的工作,名誉与尊严,心情沮丧到想以自杀来结束这说不清冤屈的生命---但是他最后坚持下来, 2001年,法官撤销了他58项罪名(另一项始终未对外公开),审理法官甚至当庭向他道歉认罪.
(我想说的:中国政府也咽下了这一口气,事实上连带受的委屈与冤枉是可以诉诸赔偿的!)
后来,也听说那位审理法官被撤了职.
李文和终于洗清他的冤屈,可是他付出的代价也够惨重!
我在美认识几位华人朋友,也因许多微小事件,委屈地惹上官司,却因为对方提出的"认罪协商",搞得虽有美国国籍,却终身不得出入美国,更不要说在美谋事经商甚至从政了.----因为你认了罪,等于黥了面!
刘珊珊认了罪,一介外交人员还被手镣脚铐地关在牢里,要在监中过完耶诞直接遣返台湾----她从此再也不能进出美国,她的事业生涯完全毁灭,她的人生也可能被击败得抬不起头站不直身了.
我在想,如果她真委屈真不认罪呢?!
忘了说明一件事:我那位朋友只是在美国商店内看上一只相框,拿了去柜台结账,收银员指出他偷偷地调换了相框上的价目贴纸,换了只便宜的贴纸而将他告上法庭----我朋友取证他的高薪高职不会为几元美金而做错事----但是,他的黄皮肤早为他贴上另一只标签了,近四十年,他不再去过一次美国!我知道他心内的伤,这一生好不了的!
美国人的"认罪条款",事实上是个陷阱.如果你真委屈,请多坚持一下,别受更深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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