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通过注册会计经济法,考生们在平时一定要常做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试题哦,详情查看本文“2016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由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拿到注册会计师证!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4小题,每题1分,本题型共24分。)
1甲公司为国家授权投资的乙机构、国有企业丙和民营企业丁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其中:乙机构出资2000万元;丙出资1200万元:丁出资800万元。甲公司201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显示,其有公积金1000万元,公益金500万元,未分配利润600万元。根据上述数据资料,可以界定甲公司国有资产的数额为( )万元。
A.1050
B.1680
C.3050
D.4880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国有资产的界定。国家授权投资的乙机构出资2000万元和国有企业丙出资l200万元总共3200万元属于国有资产,企业的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中,国家授权投资的乙机构和国有企业丙按照投资比例所占的份额,应该界定为国有资产,即 (1000+500+600)×(2000+1200)÷4000=1680(万元),所以甲公司国有资产的总数额为3200+1680=4880(万元)。
2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法定时间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该法定时间是( )。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10目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提示付款的期限。根据规定,对于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3甲、乙双方签订一份建造1万平方米商品房的合同,由此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 )。
A.乙方承建的该1万平方米商品房
B.承建该商品房的工程劳务
C.甲乙双方
D.该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甲、乙双方签订一份建造商品房合同而形成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即该法律关系的客体并不是承建的商品房,而是承建商品房的行为。因此选项B表述正确,选项A表述错误。选项C是法律关系的“主体”。选项D是法律关系的“内容”。
4 下列表述中,体现了“合同相对性”的是( )。
A.甲和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只能要求乙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
B.甲行使代位权,对次债务人丙提起诉讼
C.甲和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丙交付部分货物,丙对此不知情
D.甲和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内出租人甲将房屋出售给丙,乙可以对抗丙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相对性。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只能基于合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不能向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选项A体现“主体的相对性”。选项BD是合同相对性的“例外”。选项C 是合同当事人为他人设定义务,不符合“合同相对性”的规定。
5 甲上市公司2010年3月1日披露了2009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后在2010年5月1日被人举报其财务会计报告中并没有记载其2009年主要资产发生重大损失对利润的影响,造成了重大遗漏,导致很多投资者决策失误,此行为在2010年5月5日全国性的财经报纸和电视媒体上进行了公开揭露,甲公司5月30日在官方指定的报纸上公告并更正了财务会计报告信息,关于该情况,下列投资该公司股票投资者的损失可以被认定为与该虚假陈述行为构成因果关系的是( )。 (注:不考虑举证问题)
A.张某,甲公司的财务人员,在2010年4月时明知甲公司的财务报告有遗漏而进行投资造成的损失
B.田某,新股民,在听从朋友张某的介绍下于2010年5月10日购买甲公司的股票造成了损失
C.孙某,职业股民,在2010年5月2日购买甲公司的股票,后于5月31日卖出该证券造成了损失
D.郭某,甲上市公司的原股东,在2010年4月10日卖出了自己持有的全部股票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虚假陈述与投资人损害的关系。根据规定,如果被告举证证明原告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明知虚假陈述存在而进行的投资,本题选项A是该情形;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进行的投资,本题选项B是该情形;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已经卖出证券,本题选项D属于该情形。
6 王某为做生意向其朋友张某借款10000元,当时未约定利息。王某还款时,张某索要利息,王某以没有约定为由拒绝。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王某是否支付利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某不必支付利息
B.王某应按当地民间习惯支付利息
C.王某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D.王某应在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3倍的范围支付利息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借款合同利息支付的规定。根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7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货合同,总货款50万元。合同约定违约金为总货款的5%。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收到乙公司8万元定金和10万元预付款。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甲公司没有交货。若乙公司提起诉讼,最多可以请求偿付的金额是( )万元。
B.18.5
C.20.5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定金与违约金条款不得并用,但可选择最有利于受到损失一方当事人的方法。如果乙公司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请求甲公司偿付金额为:50×5%+8+10=20.5(万元);如果乙公司适用定金罚则条款,甲公司接受定金而不履行合同,应当向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计算为:8×2+10=26(万元)。所以乙公司最多可请求偿付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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