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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江苏师范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现有87个本科专业,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覆盖11个学科门类。有教育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并具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推免权。现有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16758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379人。
在学校发展史上,有著名语言学家廖序东教授,著名诗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专家吴奔星教授,戏剧家、中国古代文学史家王进珊教授,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专家吴汝煜教授,教育家刘百川教授,心理学家张焕庭教授,历史学家臧云浦教授,地理学家罗其湘教授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建校以来,全校师生秉承“崇德厚学,励志敏行”的校训,经过不懈努力,各项事业都有了快速发展。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2004年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2015年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其中一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3项(其中特等奖2项)。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项,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承担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项,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师队伍建设示范项目6项;获批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项,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4项,省级品牌、特色专业24个,省级重点专业类11个。
为深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校创新人才选拔新机制,2016年我校将继续在部分本一批次的师范专业中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旨在通过综合评价的方式,选拔出一批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志于做一名人民教师,具有创新潜质,适教乐教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计划
1.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为60名(不超过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5%);
2.招生专业计划:汉语言文学20名、数学与应用数学20名、英语20名,均为师范专业。
二、报名条件
具有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思想品德优良,热爱人民教育事业,有志于做一名教师,五官端正,身心健康,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2A2B1合格及以上等级成绩的江苏省考生,均可以申请报考。
此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1A3B1合格的考生也可以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3.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
4.思想品德优秀或有突出事迹,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地级市)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获得市级(地级市)及以上表彰者;
5.中学阶段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文学作品、发明专利(授权)者;
6.对教师教育有浓厚兴趣,立志从事教育事业,尤其是有深厚的教师教育渊源,经中学推荐、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在教师教育领域具有特殊培养潜质者。
三、报名程序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xznu.edu.cn/)报名,2016年4月1日报名开始,4月15日报名截止。请考生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注册账号,按要求在线填写电子报名信息,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申请表》,由所在中学核实该表信息后签字盖章。
2.邮寄书面材料
(1)《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申请表》;
(2)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3)个人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4)个人陈述材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对未来职业的设想等,内容不超过800字,要求本人手写并签名;
(5)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用A4纸,并按上面的顺序装订好。)
(6)请考生将书面材料于2016年4月17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材料”。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4月16日—4月30日我校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4月30日在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发布,不另行通知。
2.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于2016年5月15日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人民币60元/人)。
3.面试时间从2016年6月11日开始,具体安排见网站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
4.面试内容
(1)道德品格与职业倾向测评(机测)(测试结果只作参考,不计入总分);
(2)师范生基本技能测试(钢笔字书写、短文朗读)(20分);
(3)综合素质面试(形象、气质、才艺展示以及与中学生认知能力相当的有关问题现场问答)(60分)。
5.面试阶段总成绩认定
总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80分)+学科特长分(满分20分)
“学科特长分”计算方法具体见下表:
高中阶段竞赛获奖 | |
等级 | 分数 |
国家级一等 | 20 |
国家级二等 | 15 |
国家级三等 | 12 |
省级一等 | 10 |
省级二等 | 8 |
省级三等 | 5 |
备注: 1.学科特长分的计算范围仅限“报考条件”第1、2、3项。 2.同一竞赛获奖只记最高奖,不累计加分。 3.团体项目获奖减半加分。 |
6.入选名单公示
按照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的2倍,择优确定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候选合格考生,合格名单将及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入选名单确认及志愿填报
6月27日至29日,公示无异议合格考生凭动态口令卡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不再需要打印志愿确认表。考生只能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高校中的一所作为本人综合评价院校志愿;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五、录取政策
经公示合格考生仍须参加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
对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最低录取控制线且选测科目达到BC等级的入选考生,我校将采取综合评价的方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评价方法:将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折算成标准分(百分制),按50%计入;面试阶段总成绩满分100分,按35%计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必测科目等级A、B、C分别按5、3、2分计量,该项成绩占总成绩5%;选测科目等级A+、A、B+、B、C分别按5、4.5、4、3.5、2.5分计量,该项成绩占总成绩5%;综合素质评价等级A、B、C、合格分别按5、3、2、2分计量,该项成绩占总成绩5%;五者相加,即为综合得分。
六、激励政策
根据我校敬文书院(卓越人才培养强化部)选拔办法,对综合评价录取成绩优秀的考生(以综合分成绩为依据,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0%),经本人申请,入学后可直接进入敬文书院相同专业学习。
七、监督措施
1.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管理,严格程序,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选拔录取全程进行监督指导并接受申诉,联系电话:0516-83403528,邮箱:[email protected]。
3.对在综合评价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测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予以严肃处理。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6-83403064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邮政编码:221116
九、其他
1.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录取的相关工作。
2.本简章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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