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们还有哪些2016年司考法理学的考点没有背熟呢?详情请看本文“2016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点及试题答案”由留学群司法考试频道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2016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点及试题答案
>>考点及试题解析1
1.全国人大和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
从性质上来说全国人大是权力机关、立法机关,从地位上来说是全国最高的权力机关、立法机关,不只是在权力机关中的地位最高,在所有的国家机关中最高。常委会也是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但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它的地位是从属于全国人大的。
2.组成、任期
全国人大由人民代表组成,地域代表为主,军队代表(职业代表)为辅的代表制度。每届人大的正常任期是5年,特殊情况下可以延期。
任职届满前2个月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委员若干人和秘书长组成,任期和人大一样。每届委员长、副委员长的任期5年,委员长、副委员长的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职务。
3.职权方面
(1)对宪法的权利来讲,全国人大是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是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
(2)立法方面,全国人大能够制定、修改基本法律(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常委会制定、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大会的闭会期间它可以对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进行部分的修改和补充。
(3)对重大问题的决定权。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两个审查和批准,两个决定,一个批准)
(4)人事任免权,人大有权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罢免案由主席团或三个以上代表团或1/10以上代表提出。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国家领导人包括五类: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1,国家主席和副主席2,中央军委主席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5;全国人大决定产生的领导人有三类:国务院总理1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决定、国家主席任命,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部长、委员会主任、审判长、秘书长、中国人民银行行长2,由总理提名,全国人大决定、国家主席任命,中央军委副主席及军委委员3由军委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决定、中央军委主席任命。选举和决定国家领导人的主要区别有两个:一是领导人的提名方式不同,选举的提名在大会主席团,决定产生国家领导人各有特定的提名程序;二是代表投票不同,选举投票时可投赞成票、反对票、弃权票以及另选他人,而决定产生领导人只能投赞成票、反对票、弃权票而不能另选他人,另选他人则为废票。对于国家最高领导人,正职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副职,只能由全国人大才能任免。对于其他一些副职和部门领导人的正职,常委会和大会都有权任免(副总理、国务委员常委会无权任免),对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法院的职务不由人大任免,由常委会任免。
依照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项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999年试卷一第2题)
A.国家副主席
B.中央军委副主席
C.国务院副总理
D.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答案:A。
(5)最高监督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向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有在组织法和议事规则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家主席、军委向人大负责并不报告工作。
提出议案:大会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一个代表团、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日程。
>>考点及试题解析2
村委会和居委会不是国家机关,了解人员组成,机构组成和主人选举过程。
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
居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由居民选举产生。三个知识点
第一,我国的村委会和居委会是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三自”(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四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它们同基层政权如乡镇政权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只有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关系。
第二,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没有秘书长,记住越到基层越精简机构。
第三,村委会的组成人员如何产生呢?有人认为是由村民产生,不完全或不准确,因为村民的面太广了,小孩刚满月上了户口就是村民了,但是他们没有选举权;应当是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18周岁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或村民大会,再选举村委会,当然他们有权选举也有权罢免村委会的组成人员。居委会同村委会基本相同。
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何种选项属于需要作出改变或者撤销决定的情形?
A.全国人大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B.国务院对市、县、乡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C.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省人大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D.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答 案】ABCD
【详 解】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第十一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因此A选项正确。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第十四项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因此B选项也是正确的。
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第八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根据宪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这两种情况,宪法规定的是“撤销”,而非“改变或者撤销”,严格说来,CD不是应选项。但司法部公布的答案也选上了CD。
关于较大市地方性法规的审查程序,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省人大常委会有权对较大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适当性审查
B.省人大常委会有权对较大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
C.省人大常委会有权对较大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作出不批准的决定
D.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较大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后,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解析:本题考查立法法规定的关于行政立法的知识。
根据立法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进行合法性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抵触的,应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由此规定,选项B、C为正确说法。该条并没有规定省人大常委会有权对较大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适当性审查的规定,故选项A说法错误。根据立法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选项D的错误在于,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较大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后,是由较大的市的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而不是由省人大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考点及试题解析3
一、82宪法以前没有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性质是军事领导机关,地位是最高军事领导机关,统帅全国武装力量(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民兵、预备役)。
二、组成和任期,在组成上有一个特点,根据宪法规定,秘书长不在中央军委组成中,一般是由主席兼秘书长。中央军事委员会的主席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的副主席和军委委员是根据主席的提名由大会决定的,大会闭会期间,是由大会常委会决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每届任期限制是5年,但是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没有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的限制,可以终身任职。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和国务院在宪法中的规定是一样的,都是实行首长负责制,也就是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负责制。不同的是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直接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也没有规定要报告工作。中央军委不对人大负责。中央军委和国务院不一样,国务院虽实行总理负责制,但是由国务院全体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中央军委就是军委主席个人负责。
依据宪法,下列哪个领导人或机关或组织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1999年试卷一第8题)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B.中央军委主席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答案:C。
依据宪法,下列哪些领导人或机关或组织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B.中央军委主席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答案:BC。
国家主席一般是根据人大或人大常委的决定行事,所以它没法负责
>>考点及试题解析4
只有县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才有常委会,乡镇里没有常委会(职能由主席团行使)。
从省级到乡镇一级哪级没有人大,有没有不设人大的地方?有,一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即行政公署或地区不设人大,我国虽实行地市合并,但尚未合并完成,还有大量地区存在,它们有一府两院但没有人大;二是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区公所,区和不设区的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均无人大。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县长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1.职权,地方人大的职权,重点是他们的立法权,《立法法》规定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立法权,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也有立法权,较大的市包括: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可以制定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也有立法权。
省级人大有权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级机关所在地的市和较大的市的人大有权制定,且须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例1:在我国,哪些国家机关能够制定地方性法规?(1998年试卷一第74题)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B.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C.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D.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答案:ACD。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行政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行政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故选A、C、D三项。B项的民族自治法规不等于地方性法规。
例2: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谁可以提出副省长的人选?(1999年试卷一第51题)
A.省长
B.本级人大主席团
C.本级人大代表30人以上联名
D.本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
答案:BC。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1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依照本法规定联合提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0人以上书面联名,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人以上书面联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因此,B、C两项符合题意。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关于立法公布与备案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哪些?()
A法律解释通过后,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公布
B较大的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法法规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由较大的市人大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C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性条例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报请备案
D所有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性条例、规章都必须向国务院备案
AB立法法89条
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制度和日程,主要掌握开会的会期,主持大会的人,如何提议案,如何表决。
地方各级人大会议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在预备会议上,选举本次大会的主席团和秘书长;经1/5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大会议。
在地方人大举行会议时,主席团、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10人以上联名,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地方人大按照选举程序选举产生本级地方一府两院的领导人,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在乡一级,主席团或1/5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大主席、副主席、(副)乡长、(副)镇长的罢免案。
县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下列哪个选项依据宪法有权提出对县人民法院院长的罢免案?(1999年试卷一第58题)
A.本级人大主席团
B.本级人大常委会
C.10名以上的本级人大代表联名
D.1/10以上的本级人大代表联名
答案:ABD。
质询和询问程序:地方各级人大举行会议时,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各工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3.专门委员会和特别问题调查委员会,在全国人大中都要设立,在地方人大中则不同,在县级和乡级人大中不设专门委员会,比县高的人大才设立专门委员会。
>>考点及试题解析5
人民代表享有言论免责权,根据法律规定人民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中的发言、表决不受法律追究。人民代表在大会期间非经大会主席团批准,在大会的闭会期间,非经本届人大常委会的批准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民事行政案件还是应该出庭。质询:国务院、各部、委,两高。
例1:黄某系全国人大代表,因正常履行职务受到诬陷,被某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该公安机关无权拘留黄某,除非得到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的许可
B.该公安机关无权拘留黄某,除非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许可
C.该公安机关有权拘留黄某,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D.该公安机关有权拘留黄某,但须立即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
【答 案】C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据此,C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宪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据此,只有逮捕和刑事审判才需要事先获得许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之一是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有关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有权提出对国务院的质询案
B.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无权提出对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质询案
C.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有权提出对最高人民法院的质询案
D.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无权提出对国家主席的质询案
答案:ABCD。
解析:《宪法》第7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25条规定:"在常委会开会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故此可见,法律对于A、C项明确授权,基于对于国家权力采用"法不授予不得行使"的原则,因此B、D也属于应选项。
例2: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择哪个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进行部分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2000年试卷一第2题)
A.宪法
B.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C.基本法律
D.国际条约 答案:C。
解析: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四)解释法律;……"由上可见,宪法只有全国人大有权修改,其常委会只有解释和监督实施权,故A项不选;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对基本法律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虽然这一权利受到严格的限制,但毕竟具有部分修改权,所以C项为应选项。
此外,关于B项,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和独立的司法权,其法律的修改权属于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6条、第73条),全国人大常委会无权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关于D项,国际条约的修改应由国际条约的制定或缔结主体共同进行,一国无权单方做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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