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装修进行审查和监督,有权对其商品质量与服务、清洁卫生、公共通道进行要求和管理。
5.7乙方如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不法经营活动或从事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
B、擅自改变铺位的结构、用途的;
C、未按本合同规定日期交纳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D、擅自将所承租铺位全部或部分直接或变相交予、转让或转租予第三者;
E、乙方擅自停止营业的;
F、乙方未按规定时间进场装修的;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6.1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付联营金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