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乙方须遵守《商户承诺书》的所有条款。
6.4乙方在联营期终止或中途退租的情况下,应按甲方要求将场地退还甲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包括乙方无法拆除或不可移动的固定资产)。如乙方对甲方原有设备设施造成毁损丢失,乙方应恢复原状或予以赔偿。
6.5乙方对所联营范围内的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添置物、附着物、货品,动产、样品、个人及其物品的安全自行负责,并进行必要的保险。
6.6乙方须严格履行及遵守甲方制定的一切管理规定,乙方在承租铺位的一切商业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平湖市地方性法律法规、政策制度。
6.7乙方在联营期内,可以对铺位内进行布置、陈列、张贴广告、标识、商品、色彩、材料等,但应符合服装城整体特征和甲方规定标准并自行维修更换。
6.8乙方必须和甲方签订《安全消防治安责任书》并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检查制度。如乙方造成火灾、安全事故或损失故障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