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2016年司考宪法时,弄清考点知识,这样复习才会有好的效果。“2016司考《宪法学》考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自主地管理本民族的地方性事务的制度。
2.民族自治地方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在我国,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不是民族自治地方。
司法考试一卷栏目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