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刑事诉讼法知识点:两审终审制度

  复习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的考生们,一定不要错过本文“司考刑事诉讼法知识点:两审终审制度”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重点哦,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最多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审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审理后所作的判决、裁定,不能立即生效,只有在法定的上诉期内,有上诉权的人没有提起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抗诉,第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在法定上诉期内,如果有上诉权的人提起了上诉,或者检察院提起了抗诉,上一级法院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审判。上一级法院审理第二审案件所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两审终审制是允许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也最多只能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的审级限制。
  我国两审终审制有三种例外: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
  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司法考试二卷栏目为您推荐: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技巧

  2016年司法考试命题规律

  2016司法考试改革亮点解读

  2016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2016司法考试论述题万能模板

  2016年司法考试学科的分值分布

分享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