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享有“中国气象人才摇篮”之美誉,其前身南京气象学院始建于1960年,1978年被列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我校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和中国气象局三方共建高校,同时得到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共建。拥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学历教育培养体系,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我校招收留学生,且具备面向港澳台招收本科生的资格。
我校于2005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综合评估,排球、乒乓球和跆拳道等三个项目获准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校高水平运动队取得了显著发展和众多成绩。作为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排球分会主席单位,校男女排球队在中国大学生排球联赛中取得了骄人战绩,并多次代表中国大学生参加亚洲和世界大学生排球比赛;校乒乓球队多次在中国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中夺冠。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2016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招生项目:乒乓球、排球、跆拳道。
2.招生计划: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计划纳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6年招生计划,招收人数不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我校上一年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分项目招生计划如下:
项目 | 计划数 | 备注 |
男子排球 | 6 | 位置:主攻、副攻、接应、二传、自由人。 |
女子排球 | 6 | 位置:主攻、副攻、接应、二传、自由人。 |
男子沙滩排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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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沙滩排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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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乒乓球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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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乒乓球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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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跆拳道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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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跆拳道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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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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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某一项目测试合格的考生数少于计划数,则该项目的剩余计划将调入生源充足的项目。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乒乓球、跆拳道、排球(非自由防守队员)项目,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其中报考乒乓球项目的考生必须未参加过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甲A联赛、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含预赛)及其他国家和地区职业俱乐部联赛。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从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毕业年度4月1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3.报考排球自由防守队员项目,须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同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三、报名办法
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初审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江苏籍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取得报考资格)须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网“试点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流程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24日至2月24日16:00。
2.邮寄初审材料
(1)初审材料包括:①《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表》(附件1);②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证件照应由专业人员拍摄,无任何修饰,清晰可辨认,底色不限);③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④本人近三年原始成绩册、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复印件;⑤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⑥生源所在地2016年高考报名凭证复印件;⑦国家体育总局网站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的查询结果打印页;⑧《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附件2)。
复印件须清晰,以上证书、证件原件在测试报到时查验。
(2)请将上述初审材料于2016年2月24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通过邮政EMS特快专递(仅限于)寄出,并在信封正面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材料恕不退还。
(3)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44。
3.资格审核
我校对考生所寄送的材料进行初审(江苏籍考生须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无异议),确定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并于2016年3月初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4.缴费
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缴纳报名测试费6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户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盘城支行,账号:10115401040000228,汇款说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测试费及考生姓名。汇款后请及时将凭条复印并传真至:025-58699893(高水平运动员办公室)。
四、体育专项测试安排
1.参加测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时,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近三年原始成绩册、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参加专项测试。
2.测试时间暂定于2016年3月中旬,具体测试时间与测试须知将提前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留意查阅。
五、统考招生办法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江苏籍考生须按普通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学业必修和选修科目水平测试,测试等级要求为“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通过我校、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及教育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获得我校录取资格。
3.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我校依据招生政策和考生所填志愿择优录取。
4.少数体育专项测试特别突出、符合我校组队需要、确有培养前途且文化统考成绩达到其所属科类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我校向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机构提交录取申请,经核准后按考生的所属科类及高考志愿决定是否录取。我校公示的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
六、单考招生办法
1.体育专项测试达到优秀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可申请参加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2.体育专项测试后,我校将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3号)中“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的要求组织文化课单独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我校公示的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
七、保障监督措施
1.我校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测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机构。
八、其他说明
1.凡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入围考生,须根据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时填报我校高考志愿。
2.凡以高水平运动员身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除正常参加所录取专业的学习外,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训练和比赛等活动。
九、咨询方式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5-5873137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高水平运动员办公室,联系电话:025-58699893。
监察处,联系电话:025-58731002。
十、附则
1.本简章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制定,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如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也将作相应的政策措施调整。
2.本简章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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