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25号)》文件精神,结合四川大学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简章。欢迎具有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积极报考。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规定具有保送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不超过90人,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招生专业:
外语类保送生招生专业:英语、俄语、法语、日语、西班牙语;俄语、法语、日语、西班牙语各专业不超过2人;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其他保送生招生专业:除八年制、基地班外,四川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专业(类)均接受考生申请。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进行注册、填写和提交报名申请信息。
报名网址:四川大学2016年保送生报名系统
(http://zs.scu.edu.cn/zhaosheng/baosongsheng/login.php)
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11日
2.申请材料
a、《四川大学2016年保送生申请表》;
b、学校推荐信;
c、各种证书(发表作品)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展示个人特长和能力的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均使用A4纸张,均由考生所在中学盖章,并按申请表、学校推荐信和其他材料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留好备份。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如若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邮寄材料:请于2016年1月12日前(以寄达日期为准)将申请材料寄至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收件人:马老师;邮编:610065;电话:028-86080605、86081605),信封上请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
四、选拔程序及录取办法
1、材料初审:我校保送生考评小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者将参加我校保送生考核测试。
2、初审结果查询及公示:考生于2016年1月15日前登录“四川大学2016年保送生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打印《四川大学2016年保送生准考证》。我校将于1月15日前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公示确定参加考核测试的考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3、考核测试
笔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
面试科目:综合面试
时间:2016年1月17日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资格认定及公示:我校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择优确定我校保送生入选考生资格和资格认定专业。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确定为我校2016年保送生拟录取考生。
5、录取办法:我校将在教育部公示的具有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审拟录取考生的保送资格,复审合格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报学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五、监督机制
1、我校保送生招生录取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规范开展,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监督电话:028-85404020。
2、考生所在中学及考生本人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申请和公示工作。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考生的入选、录取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后续三年的推荐资格。已经入学的,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4、我校所有报名考试信息,均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6080605、86081605
传真:028-85408370
网址:http://zs.scu.edu.cn/zhaosheng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61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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