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综合案例分析:敲诈勒索罪

  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了2016年司法考试综合案例分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的案例在我们生活中也存在,然而敲诈自己家人的案例却不多见,关于下面的敲诈勒索案例你该如何分析,那么你将如何将所学知识点与下面的案情联系起来。希望广大考生结合实际,考出好成绩!

  赵某(男,1983年8月8日生)游手好闲,讲究享乐,为了让经商的父亲多给一些钱用而费尽心机。2000年7月7日,赵某拿菜刀将自己的左手小指齐指甲根部剁下,第二天早晨,赵某让孙某(男,1983年5月5日生)把装有半截手指的信封送到赵家楼下的食杂店,委托店主交给赵的父亲。

  中午孙某按赵某的旨意给赵某的父亲打电话:你的儿子已经被我们绑架了,拿50万元来赎人,否则你儿子便没命了。赵某的父亲立即报案,公安机关将赵某、孙某抓获。

  赵某在被拘留期间,主动交待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另一犯罪事实:赵某于1999年4月4日,在盗窃了李某家5000元现金后,为了毁灭罪证而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孙某在被拘留期间,检举、揭发了周某的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中的赵某、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

  2、两人的行为各有哪些法定的量刑情节?

  答案:

  (1)、赵某的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放火罪;孙某的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赵某实施盗窃行为时因不满16周岁,故对盗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2)、赵某在实施敲诈勒索罪与放火罪时,均不满18周岁,这属于法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赵某主动交待放火罪的行为属自首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孙某在实施敲诈勒索罪时,不满18周岁,这属于法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孙某在拘留期间的重大立功表现,属于法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形。

  (4)在赵某与孙某共同实施的敲诈勒索罪中,赵某是主犯,孙某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另外,该起敲诈勒索行为由于两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于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司法考试频道为你推荐:

  司法考试动态

  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合伙案例

  2016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写作技巧

  2016年司法考试卷四备考辅导:论述题的6大禁忌 


司法考试题库 司法考试辅导 司考一卷资料 司考二卷资料 司考三卷资料 司考四卷资料
分享
qqQQ
qzoneQQ空间
weibo微博
《2016司法考试综合案例分析:敲诈勒索罪.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文档

热门关注

付费下载
付费后无需验证码即可下载
限时特价:4.99元/篇 原价10元
微信支付

免费下载仅需3秒

1、微信搜索“月亮说故事点击复制

2、进入公众号免费获取验证码

3、输入验证码确认 即可复制

4、已关注用户回复“复制”即可获取验证码

微信支付中,请勿关闭窗口
微信支付中,请勿关闭窗口
×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请下载文档
咨询客服
×
常见问题
  • 1、支付成功后,为何无法下载文档?
    付费后下载不了,请核对下微信账单信息,确保付费成功;已付费成功了还是下载不了,有可能是浏览器兼容性问题。
  • 2、付费后能否更换浏览器或者清理浏览器缓存后下载?
    更换浏览器或者清理浏览器缓存会导致下载不成功,请不要更换浏览器和清理浏览器缓存。
  • 3、如何联系客服?
    如已按照上面所说方法进行操作,还是无法复制文章,请及时联系客服解决。客服微信:ADlx86
    添加时请备注“文档下载”,客服在线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2:30 14:00-18:30 周六9:00-12:30

  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了2016年司法考试综合案例分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的案例在我们生活中也存在,然而敲诈自己家人的案例却不多见,关于下面的敲诈勒索案例你该如何分析,那么你将如何将所学知识点与下面的案情联系起来。希望广大考生结合实际,考出好成绩!

  赵某(男,1983年8月8日生)游手好闲,讲究享乐,为了让经商的父亲多给一些钱用而费尽心机。2000年7月7日,赵某拿菜刀将自己的左手小指齐指甲根部剁下,第二天早晨,赵某让孙某(男,1983年5月5日生)把装有半截手指的信封送到赵家楼下的食杂店,委托店主交给赵的父亲。

  中午孙某按赵某的旨意给赵某的父亲打电话:你的儿子已经被我们绑架了,拿50万元来赎人,否则你儿子便没命了。赵某的父亲立即报案,公安机关将赵某、孙某抓获。

  赵某在被拘留期间,主动交待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另一犯罪事实:赵某于1999年4月4日,在盗窃了李某家5000元现金后,为了毁灭罪证而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孙某在被拘留期间,检举、揭发了周某的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中的赵某、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

  2、两人的行为各有哪些法定的量刑情节?

  答案:

  (1)、赵某的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放火罪;孙某的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赵某实施盗窃行为时因不满16周岁,故对盗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2)、赵某在实施敲诈勒索罪与放火罪时,均不满18周岁,这属于法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赵某主动交待放火罪的行为属自首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孙某在实施敲诈勒索罪时,不满18周岁,这属于法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孙某在拘留期间的重大立功表现,属于法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形。

  (4)在赵某与孙某共同实施的敲诈勒索罪中,赵某是主犯,孙某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另外,该起敲诈勒索行为由于两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于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司法考试频道为你推荐:

  司法考试动态

  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合伙案例

  2016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写作技巧

  2016年司法考试卷四备考辅导:论述题的6大禁忌 


司法考试题库 司法考试辅导 司考一卷资料 司考二卷资料 司考三卷资料 司考四卷资料
一键复制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