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需要进行考后复核,想知道审核时间、地点以及所需材料吗?跟着留学群执业药师考试频道一起来看看吧,更多阳江执业药师相关信息与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本频道。
关于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5年12月28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一、2015年执业药师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珠海报名点”的考生,请于2016年1月12-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考试院前台提交资料。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大楼一楼,可乘坐K2路、55路、68路公交车到“城市广场”站。
三、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1)。
3.工作简历表一份(见附件2)。
4.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5.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
2.《工作简历表》
3.《代办委托书》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2016年1月7日
温馨提示(执业药师报名表填表说明)
提交执业药师审核资料的考生:
我院定于1月12-14日(周二至周四)举行执业药师考后资格审核,请未打印报名表的考生到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网站内的《关于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栏目下载相关表格,并按照如下填表说明如实填写。因此次审核人数较多,请各考生提前做好资料准备,合理安排时间。
填表说明
一、考生类型:填“新考生”或“老考生”,2015年第一次参加考试即通过4个科目的考生为新考生,2014年参加过的为老考生。
二、档案号:此处可不填。
三、学历:填“中专”或“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四、学位:填“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五、所学专业:填“与报考相同”或“与报考相近”。
六、报考级别:填“考全科”或“免二科”,考生按实际报考情况填写。
七、收费合计:每科65元,按实际报考科目填写总金额。
八、报考专业:“考全科”的考生填“药学四科”或“中药学四科”;“免二科”的考生填“药学二科”或“中药学二科”。
九、专业年限:指考生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年数。
十、工作年限:指考生工作的总年数。
十一、专业职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日期、专业技术职务:“考全科”的考生此处可不填。“免二科”的考生必须正确填写。
十二、报考科目:
(1)药学专业考生按时间报考情况选填以下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
药学专业知识(二)
药事管理与法规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2)中药学专业考生按时间报考情况选填以下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十三、照片:需将电子照片(与当时报考时上传的一致)导入文档,再打印出来,不可使用冲印的照片用胶水粘贴于报名表上。
十四、报名序号条形码:此处可不填。
十五、单位意见(盖章):考生所在单位盖章。
十六、除“承诺人签名”和“日期”为手写外,报名表内各项信息需在电脑上填好再打印出来。可黑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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