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治疗、疗养期内的,以及经医疗终结确认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与甲方解除合同:
1、经劳动安全监察部门确认,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害乙方合法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