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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空军指挥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指挥学院
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空军指挥学院是空军的最高学府,是一所以培养空军中高级指挥军官、参谋军官和军事学硕士、博士研究生为主的军种指挥院校,于1958年9月12日在南京军事学院空军系的基础上组建。
根据教育部、总政、空军有关政策规定,现将学院招收2016年硕士研究生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报考条件
空军指挥学院2016年共计划招收60名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部队在职干部,学制2.5年,毕业后由原部队所在大单位定向分配。具体报考条件是: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热爱部队工作,自觉献身国防建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的条令条例、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现实表现良好,经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核批准同意的。
(二)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毕业或达到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身心健康。
(三)具有3年以上部队工作经历,定期考评结果等次为称职以上,报考专业与所从事工作结合紧密或者部队建设急需。优先录取部队推荐的优秀干部。
(四)报考军事战略学、军种战役学、合同战术学、兵种战术学、作战指挥学、军事训练学、军队管理学、军队政治工作学、军事后勤学等专业,须有1年以上指挥岗位(包括参谋人员、指挥专业教员)任职经历。
(五)军种战役学、合同战术学、兵种战术学、作战指挥学、军队政治工作学、军事后勤学等专业只限招收男生。已婚女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生育。
二、报名程序、办法及资格审核
报名包括单位审批、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2015年11月20日以前),考生必须将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师(旅)级单位干部部门介绍信原件寄送至学院研招办(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88号空军指挥学院政治部研招办收,邮编100097)。凡手续不全、资格不够、报考专业不符合要求的,不能从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准参加考试。
(一)单位审批。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依托全军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按师(旅)级单位推荐、军级单位政治部审批、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核准、总政治部干部部备案的程序进行,由师(旅)级单位干部部门开具介绍信。
(二)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互联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考生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三)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12日以前,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名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有些省、市要求必须网上缴费,请自行确认缴费方式)。
(4)考生应按报名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初试
(一)2015年12月14日-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27日。
四、复试
(一)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在“研招网”(互联网:http://yz.chsi.com.cn)和学院招生网(互联网:www.kjzh.net,军网:www.kjzh.mtn-点击政治建设-干部处-研究生招生工作)上发布。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88号政治部研招办;邮政编码:100097。咨询电话:0201-923224(军线),010-66923224(地方线);传真电话:0201-923248(军线),010-66923248(地方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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