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北方民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由留学群考研频道为您精心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北方民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学校概况
北方民族大学是我国唯一一所建立在少数民族自治区的部委高校,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坐落在“塞上江南”——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学校始建于1984年,前身是西北第二民族学院,2004年国家民委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签署共建协议,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8年5月正式更名为北方民族大学。
学校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上注重民族地区的需要,关注民族地区的发展。学校现有民族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学、中国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民族学、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等3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和计算机技术、化学工程、公共管理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相结合,坚持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民族高等教育特点相结合,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时期民族工作主题,坚持“政治坚定,公民表率,业务过硬,社会栋梁”的人才培养目标,服务于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1、2、3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6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③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④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⑥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我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报名信息等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一)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
(四)复试时间及相关事宜,考生届时可登陆研招网(院校信息)、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查询相关信息。
六、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等综合情况,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七、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学位研究生培养,学制为2-3年。学费遵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统一规定标准收取,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
(二)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学业奖学金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八、其他
(一)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人数为准。
(二)相关报名、考试、录取等要求请参照当年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
(三)因师资有限,我校暂不接受使用民族语言答卷的考生。
(四)联系电话:0951-2068203;206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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