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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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座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西南地区的教育、科技、商贸、金融中心和西部交通通信枢纽城市——成都市,是一所以工学、人文科学、管理学、医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始建于1978年,是国务院首批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1981年),目前具有硕士学位一级学科(专业)3个,(其中学术型1个,专业型2个),二级学科及专业领域18个(其中二级学科7个,专业领域11个)。

全校现有教职工2587人,专任教师1064人,正高级职称人员167人、副高级职称人员381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数量的51.50%,具有博士学位人员213人。学校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计划教育部创新团队带头人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中科院引进海外杰出人才“****”择优支持人选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3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8人。有硕士研究生导师153人。

    学校坚持以教学质量为生命线,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2012年,被确定为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4年,学校获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学校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市级特色专业4个;四川省重点学科1个,优势学科4个。现有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省级教学团队、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7门省级精品课程和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实践教育项目等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学校科学研究成绩明显,服务地方工作卓有成效。学校现有“国家新抗生素工业性实验基地”等国家级基地3个。“抗生素研究与再评价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科技平台6个;“模式识别与智能信息处理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等四川省教育厅高校重点实验室及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9个。近五年,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700余项,直接服务于成都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科研和技术转化项目540余项。2014年学校在SCI ,EI ,CSSCI发表研究论文共153篇,中文核心期刊216篇,高水平论文占34.25%。2014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学校科研经费快速增长,2014年学校科研经费达到6800余万元。

    学校经过“建校创业”、“迁校升本”的两次创业发展后,步入了丰富内涵、跨越发展的第三次创业重要战略机遇期。学校坚持走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科学谋划学校发展,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全体成大人将秉承“自爱、自修、自尊、自强”的校训,发扬“求真务实、自强不息”的精神,以服务区域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以更加广阔的视野、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执著的努力,加快推进创建国内知名城市型综合大学步伐,谱写学校发展的崭新篇章。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4、报考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需符合上述各项要求。

    注:(1)自考和网络教育毕业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请见成都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规定,生物化工、药学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三、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预报名:2015年9月24日-27日(9:00-22:00)

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

    网址:yz.chsi.com.cn

    要求: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四川省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公告》、及我校的网报公告,自审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结合考生的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进行资格初审(针对考生填报报考信息),复试阶段进行复试资格审查(针对考生相关证件原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15年11月7日-12日

    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网上报名编号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交验相关证件、采集电子图像、确认报名信息,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四、入学考试

(一)初试

    时间:2015年12月26日-27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考场应试。

    考试科目详见“成都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说明: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yz.chsi.com.cn网上打印准考证。

    2、考生凭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时间:2016年3月至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科目、考试内容范围等相关信息详见成都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规定。

   

五、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后再公布。届时,调剂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六、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

考试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学制

    3年,学习年限可视具体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但最长在校时间不超过学制1.5倍。

 

八、学费与奖助政策

1、我校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按每生每年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农业硕士7000元,艺术硕士下设美术、艺术设计、音乐领域研究生12000元,广播电视、戏曲领域研究生8000元,最终以省发改委核定结果为准。   

2、2016年入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并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

 

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其它

   1、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成都学院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国家文件和新政策为准。其它未尽事宜请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及“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相关文件,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xkb.cdu.edu.cn/)。

   2、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4616702  传真:028-84616928  

   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1号成都大学

   邮政编码:6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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