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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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北大学2016年有106个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育、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农业、汉语国际教育、体育、翻译、金融、国际商务、旅游管理、应用统计、艺术、新闻与传播等14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200余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院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根据生源情况及初试成绩进行调整。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教本科生、自考本科生、网络教育本科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参加过国家英语四级(含)以上考试,取得合格证或新标准成绩达430分以上; ②已修完本科主干课程5门以上(由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教育(Ed.M)中的教育管理等4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2015年10月10-31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或http://yz.chsi.cn。

凡不按要求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成功后,考生要牢记本人在“研招网”注册的用户名、登录密码和网报编号,便于后期打印准考证。

2.报考点(现场确认和初试的地点)的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学历(学籍)审核。

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及时到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http://www.chsi.com.cn/xlrz/201202/20120228/284945923.html),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成教、网络教育本科生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二)现场确认  2015年11月12日前(具体时间以考点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到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电子图像信息。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现场确认、入学考试初试均需要采集二代身份证照片,考生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的二代身份证。

湖北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工作的具体安排以研究生院网站11月上旬的通知为准。考生的资格复查工作将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复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三、初试

1.初试科目设置

初试科目一般设置四个单元: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和两门业务课(150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3个专业学位类别设置外国语(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2个科目,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体育学、医学、体育设置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专业基础综合(300分)3个考试科目。

2.准考证

2015年12月14-28日,考生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初试时间  2015年12月26-27日(8:30-11:30,14:00-17:00)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复试

1.复试时间预计为2016年4月。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复试方案以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为准。

2.复试一般由专业课考试、外国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查三个部分组成。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3.复试时考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学制

湖北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在校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工程、应用统计、体育、农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汉语国际教育、艺术、新闻与传播等10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在校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金融、国际商务、翻译、教育等4个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学制2年,在校学习年限不超过3年。

六、联合培养

湖北大学与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植物学、遗传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农业(作物),招生计划为10人。联合培养的学生在湖北大学进行主要课程的学习,在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进行科研活动和论文撰写,顺利完成学业者由湖北大学授予毕业证和学位证。联合培养的学生享受湖北大学规定的各类奖助学金,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为联合培养研究生提供与本所研究生相同的科研条件、生活待遇和科研补助(每月1000元科研补助、免费住宿、工作午餐、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可获科研奖励等) 。

湖北大学与湖北经济学院联合培养金融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经济法学、国际贸易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5人。湖北大学与湖北工程学院联合培养农业(作物、农村与区域发展)、工程(材料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5人。联合培养的学生分别在湖北经济学院、湖北工程学院学习和住宿,顺利完成学业者,由湖北大学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联合培养的学生除享受湖北大学规定的各类奖助学金外,在湖北经济学院学习的学生享受每生每月300元左右(每年10个月)的生活与交通补贴;在湖北工程学院学习的学生,减免、资助政策按照湖北工程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1.选择湖北大学考点的管理类联考考生(MBA、MPA、MTA),现场确认前参加由我校招生学院组织的英语及综合能力测试(方案另行公布),测试合格者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2.我校现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科技竞赛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公益奖学金及由企业捐资设立的专项奖学金等。

3.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招生相关信息,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阶段应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信息,也可与招生学院联系。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邮编430062 )

联系部门: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88663060

学校代码:10512

网址:http://gs.hu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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