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提供:2015下半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招生简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283名。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发布招考公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于2015年8月19日在《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考公告。具体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hrss.gov.cn
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招考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2.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25日至1997年8月25日期间出生),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9)具备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且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3.报名、缴费的方式和时间。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gwybm.tjpnet.gov.cn。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8:00至8月29日18:00。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8月25日至8月30日。缴费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8:00至8月31日18:00。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低于3:1的不能开考,市公务员局相应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
因调减计划需要改报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15年9月2日9:00至16:00。下载准考证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8:00至9月18日18:00。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明确答复。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及时缴纳考务费,并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2015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9日。
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30日,报考人员到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笔试成绩为200分制。
四、资格复审
各招录机关在10月13日前,对进入面试人员的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职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考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考务费缴纳及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5年10月21日8:00至10月23日16:00。面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4日至10月25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结构化面谈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职位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2(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组织实施。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体检费用。
体检在市公务员局指定的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以下简称体检机构)进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产生的职位空缺,可由招录机关提出申请,经市公务员局批准后,从该职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按照《天津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45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经考察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予录用。
七、公示和审批
对拟录用的人员,市公务员局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招考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等,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报考人员报名缴费网址:gwybm.tjpnet.gov.cn
政策咨询电话:83606214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网站咨询电话:23314295
市招考工作监督电话:2303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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