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法规2016年二建难点: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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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发包:建设单位将任务通过招标发包或直接发包的方式,交付具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按约支付报酬的行为

  ⊙建设工程承包:具有法定从业资格单位依法承揽任务,签订合同,取得报酬,完成工程任务的行为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招标投标:建设单位对拟建项目通过法定程序和方式吸引承包单位公平竞争,择优完成任务的行为。

  1.建设工程法定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交易场所

  (1)招标范围+规模

范围+规模,两条件同时具备才需要招标

范围

规模

 

情况1:总投资〈3000万元

情况2:总投资≥3000万元

公用事业+基础设施

施工≥200万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设备采购,不论合同额大小,全部需要招标

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

货物≥100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援建

服务≥50万

  ⊙公用事业项目:市政工程项目、科技、教育、体育、卫生、商品住宅等

  ⊙招标的项目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2)可以不招标的项目(不宜招标---直接发包)、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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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邀请招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向3个以上的法人、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3)总承包招标和两阶段招标

  对技术负责或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可以分两阶段招标:

  ⊙投标人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提交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

  (4)交易场所

  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2.招标基本程序、禁止肢解发包等

  (1)招标基本程序:9步

  ⊙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上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通报行政监督部门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具备营业场所、资金、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评标专家库,其资格由国务院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许可、招标人委托范围内开展代理业务,不得投标或代理投标、不得为投标人提供咨询

  ⊙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内,书面形式通知

  编制投标文件的期限:合理时间,招标文件发出---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最短不得少于20日

  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不足顺延

  投标有效期: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标底:招标人自行决定,一个项目一个标底,保密,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资格审查

  分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确定提交时间,不得少于5日,通过预审资格的申请人不得少于3人,否则重新招标

  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

  ⊙开标:

  开标时间: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也可委托公证机构

  投标人少于3个,不得开标,重新招标

  ⊙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足见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代表、专家,成员5人以上的单数,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明白保密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在开标时公布,作为评标的参考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不超过3个,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中标和签订合同

  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和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合同内容: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与招标投标文件一致

  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终止招标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发布公告或书面通知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要退回

  (2)禁止肢解发包

  提倡实行总承包,禁止全部肢解分包;责令改正,处罚款工程合同价款的0.5%-1%

  (3)招标人不得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3.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

  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不收地区或部门限制,不得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投标人合并等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

  (2)联合体投标

  ⊙特殊的投标人组织形式,适用于大型或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2个以上法人或组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需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预审文件提交前组建

  (3)投标文件

  ⊙内容: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机械设备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前,可以补充、修改、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书面通知招标人

  ⊙招标人拒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现金或支票

  ⊙保证金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两阶段招标的:第二阶段提出提交投标保证金。撤回投标文件,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撤销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保证金

  4.禁止串通投标和其他不当竞争

  5.中标的法定要求和招标投标投诉处理

  (1)公示中标候选人:收到评价报告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2)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满足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投标价格最低)

  (3)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4)报告投标投标情况: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15日内,提交书面报告至行政监督部门

  (5)履约保证金(约定):中标人提交,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6)投诉与处理:知道之日起10日内投诉,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书面处理决定。

  二、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制度包括:总承包、共同承包、分包等制度

  1.总承包的规定

  ⊙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

  (1)工程总承包的方式:EPC(设计-采购-施工)\DB(设计-施工)\EP(设计-采购)\PC(采购-施工)

  (2)总承包企业的资质:承接施工总承包业务,必须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

  (3)建筑企业资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取得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从事范围+等级的总承包业务

  (4)总承包单位的责任:联合体一体(共同协议)、总分包一体(分包合同),连带责任

  2.共同承包的规定

  ⊙2个以上具有承包资格的单位组成非法人的联合体,规避承包风险

  (1)使用范围

  大型、结构复杂,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风险大的

  (2)共同承包的资质要求:按照资质较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防止资质挂靠

  (3)共同承包的责任:联合承包协议,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有权向任何一方请求赔偿,

  3.分包的规定

  专业工程分包、劳务作业分包

  (1)分包工程的范围:分包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全部转包,禁止全部肢解转包,主体结构必须由施工总承包自行完成

  ⊙合同约定的或招标人同意,可以分包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分包工程发包人要求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分包工程履约担保;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分包工程付款担保

  (2)分包单位的条件与认可

  ⊙专业工程分包:有资质的,建设单位认可,主体不得分包,分包单位不得再分包

  ⊙劳务作业分包:有资质的,不需建设单位认可,主体中的劳务可以分包,分包单位可以劳务再分包

  (3)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界定

  ⊙转包:全部转给他人,是必须禁止的,依法分包是允许的

  ⊙违法分包:分包给不具有资条件的、不经建设单位同意分包、主体结构分包、分包单位再分包

  分包单位设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没有设立的,视为转包行为。

  (4)分包单位的责任

  连带责任:法定+约定连带责任,中标人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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