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一般在每年的3月、4月评定美国留学奖学金的颁授。学校采取循环制评定(Rolling Basis),在收到材料后的两三个星期甚至更短的时间内作出评定。评定一旦作出后,学校会以书函形式通知你已获得奖学金资助,资助金额为多少,资助是否能覆盖全年的总消费并要求申请人尽快作出是否接受奖学金资助的回复。
通常美国大学一般都设置奖学金审核小组或委员会,或直接招生办(ADMISSIONOFFICE)负责审核,由各专业系主任(或所长、院长、项目主持人)挂帅,其下还有抽调出的若干“有分量”的教授,人数在3—10人左右。审核小组在审核之前,ADMISSIONOFFICE或海外招生办会先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的审核,看看申请人的成绩单是否伪造,语言成绩等是不是符合学校的一般标准,再将此汇集整理,递到审核小组(往往还会分类)。所以,符合基本要求以及与专业导师沟通就显得十分重要,不论是对入学还是对奖学金的发放。审核的依据一般有四项:
1、申请人在校期间GPA;
2、语言成绩;
3、申请材料(尤其是推荐信,反映一个学生的学术能力、动手能力、交际等综合素质;个人PS:历史背景、学习计划、主攻方向和对未来的打算);
4、个人成就及论文(浓厚兴趣+专业背景)。奖学金审批过程中,教授的影响力是至关重要的。如果申请人的材料能够博取他的认同,几乎就成功了一半。美国大学的录取和奖学金尤其是硕士,主要由教授来发放助教和助研奖学金,而得到这2种中的一种,就几乎意味着全奖了。其他的校方奖学金都是带有鼓励性质的,并不会太多。
如果资助不是全额,学校会同时让你另外寻找经济来源来补足全部费用。这时你应立即回复能否寻找到其他资助来源,如果不能,应继续要求学校给予全额奖学金资助。学校如果授予一名学生奖学金资助,就是认为此申请人在学术上是十分优秀的,也很想吸收他成为一名学员,这样就不会仅仅因小部分资金来源未定而使其不得不放弃整个求学机会,学校会尽可能满足他的要求。若学校资助条件比较令人满意,要回复接受奖学金资助,同时表达感激。
学校通知申请人获得奖学金资助时会要求获奖人一定时间内给予校方回复,申请人应尽早回信。不愿接受的学校,也应回信通告,并致歉意。美国学校很理解这种拒绝接受资助的情况,就象他们选择学生一样,申请人也同样有自己的标准选择学校,因此在婉言拒绝时不用觉得不太好意思,更不用编生病或签证拒签等假话,一般只需说明计划有变(Plan has changed)即可,校方会给予充分的理解的。
校方接到奖学金资助接受的回复函后便会寄发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寄发正式的录取通知书最主要的两个说明方面是:
一)学校准许申请人入学的同时申请人表示愿意赴此校学习。
二)学生在学校第一年的全部费用都已有固定来源,无论是以奖学金资助还是以其他经济资助方式。
因此你在作出最后决定前应慎重考虑,一旦接受录取与美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学校便会根据你的决定去做计划,在此之后,你不应再撤销自己的决定而再接受另一所学校,如果申请的学校不在第一志愿之列,而其他学校又尚没答复,你应去信给决定录取你的学校致以感谢并询问最迟能在何时给予答复,然后去信给自己希望去的学校,告诉他们你已经收到另一所学校的录取和奖学金资助通知,催问何时能得知他们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