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留学资讯: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北京)公开招聘海外留学人员公告
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北京)2011年公开招聘海外留学人员公告
为满足农业对外经济合作事业发展需要,充实我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力量,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范围
农业对外政策研究1人,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国际经济、政治及法律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10年7月1日以后毕业并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尚未办理就业手续或已在北京落户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2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具备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三、报名时间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开始至8月20日;截止报名时间符合应聘条件不足3人的,则报名时间延长至2011年8月30日。
(二)个人报名及提供材料。应聘人员将以下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1.《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2.个人中、英文简历;
3.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电子扫描件);
4.本人认为应提交的发表的论文等其他重要材料(电子文档)。
(三)资格审查。凡符合应聘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心人事处报名,人事处会同用人处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电话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四)组织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方面。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笔试、英语口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笔试成绩占40%,英口试、笔试占20%,结构化面试占40%。笔试成绩前5名进入面试。
(五)考核:根据专业知识笔试、英语口试笔试及结构化面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人事处组织参加考核的人员进行体检(农业部医务室),并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实地考核。
(六)确定人选:在面试、考核及体检的基础上,由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接收人选建议,经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拟聘人员。
(七)公示:经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国农业信息网(网址:www.moa.gov.cn)、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外网(网址www.fecc.agri.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上报审批:经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填写《农业部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登记表》,报人事劳动司审批。
(九)签订聘用合同: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中心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填写《农业部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任职定级表》,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岩高春玲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北路55号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125
电话:010-65026340
五、有关说明
应聘者应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提供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注意事项
1.进入笔试、面试和体检的人选,我中心将通过电话方式告知,报名时请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2.经录用,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作福利待遇。
附件:公开招聘报名表(外经中心).doc
《2011留学资讯: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北京)公开招聘海外留学人员公告》内容来源于:m.liuxueq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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