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月一名新英格兰大学(UniversityofNewEngland)印裔毕业生的裁定,法官NyePerram表示法庭注意到很多令人困惑的情况。
“以前申请技术移民签证的留学生都能够用流利的英语来陈述自我,但是雅思考试成绩却认为他们根本无法用英语来沟通,这两者之间差别甚大。”
法官Perram在判决一开始就回忆了1934年试图通过苏格兰盖尔语听写考试驱逐共产主义者EgonKisch的案件,当时这种手段用于实施白澳政策。
他说:“这种经历让我们在移案例中使用语言测试这种做法保持自然而然的谨慎。”
不过,他承认如今移民部门对英语能力的担心是合理的,并表示雅思并不是“实施隐蔽政策的严谨工具”。
为了合理地答辩这些法律问题,法庭为这名印度留学生DushyantManilalParmar聘请了律师KellieEdwards。
Parmar已经参加过10次雅思考试,但他的分数都不足以申请技术移民签证。他抗诉了签证被拒,但法官Perram表示法庭无法决定他的英语能力是否合格。
法官说:“我们很容易陷入一种思维陷阱,以为一个人能够流利地说英语就一定拥有同等优秀的读写能力。”
在同一天,新英格兰大学还有另一名印裔学生SardarKhanGhori的签证被拒绝。Ghori参加过五次雅思考试,但是阅读和写作分数都没达到技术毕业生签证的要求。
在去年12月的一起案例中,法官别无选择只好拒绝埃及裔男子MoemenRadyAbdelnaeimMohamad的申请。他已经获得了澳大利亚商业厨师、旅游、招待和商业的资格。
Mohamad共参加过18次雅思考试,他至少要在听说读写各部分中的分数达到五分以上才能获得签证。他各个部分都试过及格,但是没试过在同一次考试中全部及格。
在Parmar的案件中,Edwards称移民规定意味着雅思考试是唯一证明英语能力的方法。他还称考试的设计表明总分达到六分就足以说明足够的英语能力。(移民法规要求听说读写各部分的分数都要达到至少六分。)Edwards最后还辩论称,政府依赖雅思院校,使得对英语能力的决定无法接受司法检查。他的这些辩论都被法官Perram推翻了。
移民和公民部(DepartmentofImmigrationandCitizenship)已经表示打赢了这些官司,其决定没有法律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