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记者高睿7月5日洛杉矶报道:近一段时间帕沙迪纳和波莫纳连续发生多起华人嫖妓被抓的案件,很多人根本“连毛都没碰着”就稀里糊涂地被戴上了手铐。华人律师郑博仁认为,以这种方式抓嫖客是政客们每次竞选时的作秀,目的是拉选票。
郑博仁5日介绍说,上个月帕沙迪纳科罗拉多大道和波莫纳豪特(Holt)大街的多家按摩店被警方突袭,抓捕了里面许多打着按摩旗号的嫖客。“有5名被告找我做辩护律师,其中3人是华裔商人。”
根据华人“嫖客”的介绍,他们有的人只是在店里做按摩,按摩小姐“不小心碰到了屁股”,结果就被便衣警察当场以“嫖妓”罪名带走。另一名华人“嫖客”只是口头上答应付钱给妓女,对方做了一些勾引性动作,但还没等真正“成交”,就被警察从车上拉下来戴上了手铐。
加州刑法647B明确规定,只有在检方能够证明被告以金钱交易的方法,主动勾引某人或与之性交时,才能认定有罪。所谓勾引是指以唤醒对方性意识、满足对方性需求为目的的、触摸生殖器、臀部或乳房的行为。
郑博仁表示,以他委托人的案件为例,按摩小姐无意中“按摩”到臀部到底算不算嫖妓,这在法律上存在着“模糊地带” 。因为法律只讲“触摸”(Touch),没有讲“按摩”或“抓”、“捏”等,那么后者算不算“触摸”呢?按摩女“无意按摩到臀部”是常有的事,但因此就被抓走是否合法,郑律师认为加州的相关法律还有修改和完善的空间。
但郑律师指出,很多华人以为没有发生性关系就算不上嫖妓,这个概念是错误的。以第二个案子为例,虽然“嫖客”没有触摸到妓女的一根毫毛,但他把车子停在了路边,主动和妓女搭讪,并谈好了价钱,而且妓女向他作了勾引性动作,这就构成了犯罪。最关键的是那个“妓女”是警察的卧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