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虽然此轮个税改革尘埃落定,但税改大幕却刚刚开启,实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目标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此次常委会审议个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过程中,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对扶养人口、教育、医疗等费用支出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加强税收信息收集管理,依法严格征管,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曾指出,国际上有类似于家庭实际赡养系数这样一个计算依据,这一概念有利于比较公平地计算个税应纳税额,但要求有更细致、更有支撑力的管理条件,需要核实各个纳税人的家庭情况。
此外,我国目前在财产性收入税收方面的改革相对滞后,征收步伐迟缓,导致股市、房市和资源性开采成为非劳动暴富的重要形式。而我国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往往都来自于这些财产性收入,如何加大高收入人群“灰色地带”收入的征管力度,或将成为下一步改革的重点。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研究所研究员张培森建议,将有经济来源所得的人群纳入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个人所得税监管的信息化平台或体系。信息系统除了要记录个税缴纳的高收入者人数,还应记录分布在哪些行业和地区,以及领取收入的地方,让财税部门掌握更多信息。
汪蔚青认为,个人所得税是企业发放时代扣、代缴的,但是其他商业行为涉税事项中,很多企业并不太清楚自己有这项义务,或者知道有代扣代缴义务却不懂得怎么执行。比如拍卖交易后,拍卖行有义务要为拍卖人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方面,还需要税务机关梳理出避税的高发地段在哪些地方产生,主动与企业沟通进行宣传,提升技术防范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