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办事指南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象
持有我市管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不含当年度取得证书人员)均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二、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其他相关知识与法规。每年的培训内容可登陆阳江市财政网www.gdyjcz.gov.cn “会计管理” 查阅相关文件。
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用网络教育与面授教育两种形式进行,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
(一)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办事流程
1、网址1:可直接登陆“阳江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 http://bk0662.com”,(该学习网的流程是:注册→学习→考试→打印学习凭证→到会计管理部门交费→登记当年教育学习记录→确认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
2、网址2:可直接登陆http://www.taxrights.cn/continutingedu/,(该学习网的运作流程是:注册→登录→充值交费→选课→学习→考试→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
(二)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办事流程
1、会计人员到会计从业注册地财政部门,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进行报名(已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2、结合自身需要安排,选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的地点、时间和培训内容;
3、缴纳培训费 ;
4、发放听课证;
5、会计人员参加面授培训,完成规定的学时。
6、会计人员集中考试。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证明后,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到所属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登记确认手续。
四、免会计继续教育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当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参加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且年内达到24学时的(凭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证明)。
(二)本年度通过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以及通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一门以上(含一门)合格的(以成绩合格单时间为准)。
(三)参加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在职学习,取得毕业证书当年(凭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毕业证书)。
上述人员在取得相关证明后应主动、及时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信息录入手续,跨年度的财政部门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