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四川音乐学院创建于1939年。是中国西南地区唯一一所集艺术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四大学科门类的多层次综合高等艺术院校,有音乐与舞蹈学、美 术学、戏剧与影视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五个一级学科,有30个本科专业。2008年,在全国高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学校”。
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授予权。2009年开始与四川大学联合招收培养文学与音乐传播学博士生。2013年获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学校有本部和新都两个校区,设32个教学院系。学校占地1156亩,在校生13000余人。拥有固定资产19亿元。有教授、副教授453人,国务院 特殊津贴专家13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1人。拥有文献丰富的图书馆、校史馆、陈列馆和声像馆。学校拥有“五所一室四院五中心两会”研究机构,分别是: 高教研究所、乐器研究所、音乐研究所、流行音乐研究所、美术研究所;录音合成与计算机音乐实验室;中国非遗研究院、藏羌文化研究院、钢琴艺术研究院、小提 琴艺术研究院;作曲技术研究中心、音乐治疗实验研究中心、音乐教育研究中心、古琴艺术研究中心、王光祈学术研究中心;四川音乐学院社科联、四川省音乐文学 学会。
近五年来,师生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和评奖中获得国际奖项209项,国内奖项1176项,科研立项83项,出版学术专著近100部。获国家科技进步 二等奖、国家文化部科研发明三等奖、省级科技成果一等奖等重大奖项共20余项。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的奖项达17项。学院《音乐探索》入选为全国高 校优秀期刊、CSSCI来源期刊、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学院为我国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了显著贡献。
学院秉承“为祖国歌唱、为社会奉献、建艺术高地、走时代前列”的办学理念。以优良的学风和高水平的教育质量为国家培养了万余名优秀专业人才。戏剧家 熊佛西、陈白尘、吴茵,作曲家常苏民、何训田、贾达群、高为杰,画家张大千、张善子、李有行、吴作人、丁聪、马一平,语言学家吕叔湘,声乐教育家郎毓秀, 钢琴教育家但昭义,舞蹈教育家李楠,表演艺术家刘晓庆,世界钢琴王子李云迪,青年钢琴家陈萨,世界青年小提琴家宁峰、文薇,青年歌手张迈、李宇春等均是我 校杰出校友代表。
强校之梦,缘于报国之情。四川音乐学院全校师生员工正振奋精神、乘势而上,为创办人民满意的四川艺术大学而昂扬奋进。
二、培养目标
根据社会需求,着力培养基础扎实、技艺深厚、综合素质较好的高、精、尖艺术人才和适应性强、出口宽的复合应用型艺术人才。
三、本科层次招生专业
(1)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各专业
教学单位 | 专 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元/年) | 学制 | 就读地点 |
作曲系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 | 12000 | 五年 | 校本部(成都市新生路6号) |
音乐表演 | 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 | ||||
钢琴系 | 钢琴 | 12000 | 四年 | ||
手风琴电子键盘系 | 古典手风琴、现代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 | ||||
管弦系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竖琴 | ||||
民乐系 | 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笙、唢呐、竹笛、二胡、民族低音 | ||||
现代器乐系 | 打击乐(含民族、西洋打击乐)、萨克斯、古典吉他 | ||||
声乐系 | 声乐(美声、民族唱法) | ||||
歌剧合唱系 | 歌剧表演、合唱、钢琴伴奏 | ||||
乐器工程系 | 钢琴调律、提琴制作、管乐修造 | ||||
音乐教育学院 | 音乐舞蹈、管乐教育 |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6000 | |||
音乐学系 | 音乐学(理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治疗 | 9600 | |||
艺术管理系 | 艺术管理 | 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 | |||
流行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 | 声乐(流行演唱)、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架子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流行手风琴)、爵士器乐(爵士大贝司、爵士鼓、爵士萨克斯、爵士钢琴、爵士小号)、流行歌舞、流行音乐表演与教育 | 12000 | ||
戏剧系 | 音乐剧 | ||||
舞蹈学院 | 舞蹈编导 | 舞蹈编导 | |||
舞蹈学 | 中国舞表演与教育、中国古典舞表演与教育、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与教育 | ||||
舞蹈表演 | 国际标准舞表演与教育 | ||||
流行音乐学院 | 现代流行舞 |
(2)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各专业
教学单位 | 专 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元/年 | 学制 | 就读地点 |
电子音乐系 | 录音艺术 | 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 | 12000 | 四年 | 校本部 |
流行音乐学院 | 流行音乐编曲制作 | 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 | |||
成都美术学院 | 动画 | 动画设计、游戏美术设计、数字插画设计 | 9600 | ||
数字艺术系 | 游戏设计与制作、新媒体(音频与视频)设计与制作、计算机插图设计与制作、数字空间规划与场景设计 | ||||
国际演艺学院 | 影视电脑动画、影视化妆造型、影视美术 | ||||
戏剧系 | 表演 | 戏剧影视表演 | 12000 | ||
国际演艺学院 | 影视表演、电影电视配音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 | 9600 | |||
传播艺术系 | 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 | ||||
广播电视编导 | 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 | 12000 | |||
国际演艺学院 | 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 | ||||
戏剧影视文学系 | 戏剧影视文学 | 戏剧影视文学 | |||
戏剧系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服装化妆设计 |
(3)艺术学:美术学各专业
教学单位 | 专 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元/年 | 学制 | 就读地点 |
成都美术学院 | 雕塑 | 雕塑 | 12000 | 五年 | 新都校区 |
绘画 | 中国画、油画 | 四年 | |||
国际演艺学院 | 摄影 | 影视摄影、平面摄影 |
(4)艺术学:设计学各专业
教学单位 | 专 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元/年 | 学制 | 就读地点 |
成都美术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数码影视设计、网络传播设计、数字游戏设计、 | 7200 | 四年 | 新都校区 |
公共艺术 | 现代城市壁画设计、室内装饰陈设设计 | ||||
环境设计 | 室内设计、风景园林设计、景观规划设计、建筑与环境设计 | ||||
视觉传达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 ||||
产品设计 | 产品设计、展示设计 |
(5)艺术学:艺术学理论类专业
教学单位 | 专 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元/年 | 学制 | 就读地点 |
艺术学理论系 | 艺术史论 | 艺术史论 | 9600 | 四年 | 校本部 |
注:请考生仔细看清上述各专业方向的名称及所属的教学单位,以免误填。一经录取,一律不予更换所属教学单位。
四、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五、报名考试办法
(一)文化考试报名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均须按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
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化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负责。
(二)专业考试报名
1、考生须持当地招办签发的《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近期同底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相片两张,按照本“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考点专业报名及考试时间进行专业报名考试,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2、考生在专业报名时如需填写《四川音乐学院2015年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一致,并将本人《身份证》和《报考证》复印件剪贴在《登记表》规定处。否则,造成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负其责。
3、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重庆考生,“音乐类”专业必须到我院校本部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必须在重庆我院所设的校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表演、播音与主持、舞蹈、广播电视编导”四类专业只须参加重庆市该类专业的统考,我院认定重庆市该类专业统考成绩。
4、河北考点不接受非河北户籍考生报名考试,请临近省份的考生选择其它考点报考。
5、凡报考我院美术与设计类的江苏籍考生必须在江苏考点报名考试,不得在我院所设的其它考点报名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考生自负其责。
6、凡报考我院美术与设计类各专业的广东籍考生必须在广东考点报名考试,不得在我院所设的其它考点报名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考生自负其责。
7、省外考生报考同一专业方向不得在不同考点参考,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8、各类专业考试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以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9、我院所设的各考点专业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报考注意事项等情况详见以下各表:
(1)音乐类专业考点(校本部)
报考地点 | 专业报名及考试时间 | 教学单位、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
四川音乐学院(校本部)(成都市新生路6号) | 专业报名时间:3月12日专业考试时间:3月13日开考 (以考点安排为准) | 校本部各院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录音艺术(录 音艺术与电脑音乐);音乐学(理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治疗);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钢琴、钢琴调律、古典手风琴、现代手风琴、双排键电子 琴、电子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管乐修造、打击 乐、提琴制作、二胡、笙、唢呐、竹笛、琵琶、扬琴、古筝、柳琴、中阮、古琴、民族低音、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钢琴伴奏、音乐舞蹈、管乐教育】;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史论流行音乐学院:音乐表演【声乐(流行演唱)、流行歌舞、流行音乐表演与教育、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架子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流行手风琴)、爵士器乐(爵士大贝司、爵士鼓、爵士萨克斯、爵士钢琴、爵士小号)】;录音艺术(流行音乐编曲制作)艺术管理系:音乐学(艺术管理)戏剧系:音乐表演(音乐剧) |
(2)音乐类专业考点(省外)
省份 | 报考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教学单位、专业及方向 |
甘肃 | 兰州艺术学校(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 | 待定 | 待定 | 校本部各系:音乐表演【钢琴、古典手风琴、现代手风琴、双 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管乐修 造、打击乐、二胡、笙、唢呐、竹笛、琵琶、扬琴、古筝、柳琴、古琴、中阮、民族低音、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钢琴伴奏、音乐舞蹈、管乐教育】;音乐学(音乐教育)流行音乐学院:音乐表演[声乐(流行演唱)、流行歌舞、流行音乐表演与教育、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架子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流行手风琴)、爵士器乐(爵士大贝司、爵士鼓、爵士萨克斯、爵士钢琴、爵士小号)];录音艺术(流行音乐编曲制作)艺术管理系:音乐学(艺术管理)戏剧系:音乐表演(音乐剧) 注:1、音乐剧专业只在湖南、山东两个考点组织招生专业考试。 2、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只在湖南、山西两个考点组织招生专业考试。 |
浙江 | 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58号) | 待定 | 待定 | |
河南 | 郑州大学(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 | 待定 | 待定 | |
山西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 待定 | 待定 |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 待定 | 待定 | |
山东 | 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报名)(济南市历山路10号) | 待定 | 待定 |
报考注意事项:
①.凡报考我院视唱练耳、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音乐学(理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治疗、钢琴调律、提琴制作、艺术史论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到校本部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
②.报考音乐类其他各专业(除①所述10个专业外)的省外考生,可在以上各招生考点就近选择一个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甘肃、河南、山西、湖南、浙 江、山东6个省份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省的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视为无效;重庆考生必须到校本部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
③.考生可一次性选报三个专业方向,多报无效,过时不补。
(3)舞蹈类专业考点
省份 | 报考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教学单位、专业及方向 |
甘肃 | 兰州艺术学校(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 | 待定 | 待定 | 舞蹈学院: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与教育);舞蹈学(中国古典舞表演与教育、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与教育、中国舞表演与教育);舞蹈编导流行音乐学院:舞蹈表演(现代流行舞)注:舞蹈编导专业只在山西和校本部两个考点组织招生专业考试;国际标准舞表演与教育专业只在校本部考点组织招生专业考试。 |
河南 | 郑州大学(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 | 待定 | 待定 | |
山西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 待定 | 待定 |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 待定 | 待定 | |
山东 | 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报名)(济南市历山路10号) | 待定 | 待定 | |
四川 | 四川音乐学院(校本部)(成都市新生路6号) | 待定 | 待定 |
报考注意事项:
①.凡报考我院舞蹈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只能在以上6个招生考点就近选择一个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
②.甘肃、河南、山西、湖南、山东5个省份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省的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③.考生可一次性选报三个专业方向,多报无效,过时不补。
(五)音乐类各专业考生“器乐演奏”科目考试均不得使用伴奏。
(六)部分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求: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音乐剧和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要求考生无纹身、刺字。
(七)我院三年制专科各专业只面向四川招生,所有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考生凡不按此规定填报我院各专业的高考志愿均视为无效志愿。
(八) 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文理兼收,录取时不分文理,按我院规定的录取方式将文、理科考生的成绩混合在一起排序,同时投档录取;外语语种不限[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各专业新生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九)我院招收留学生和境外学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十)报考木笛专业的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sccm.cn)免费下载相关谱例。
(十一)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院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1至4年学费减、免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
(十二)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三)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招生委员会将对部分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将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最终成绩和录取依据。
(十四)新生入学后两月内,学院将进行专业和身体复查,凡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五)省外考生的专业成绩我院于4月上旬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zsw.sccm.cn;公布时间一周左右)。在此期间,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的考生请按网上的查分要求进行登记,逾期不再办理。凡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合格线的考生,请自行在网上打印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我院将不再寄发纸质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十六)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省统考结果对参加我院的校考有无影响,一律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十七)严禁考生将任何电子产品(通讯工具、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十八)不接受函报。考生食、宿和旅费一律自理。
(十九)本简章仅供省外考生专用,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610021
电 话:(028)85430270(咨询电话) (028)85430284(传真电话)
招生网址:http://zsw.scc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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