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艺术专门人才和艺术师资。
二、招生条件和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体检要求的普通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经批准的具有同等学力的青年;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经所在单位批准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到一年的学生;
4、上一年因高考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和入学资格的学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考点安排及报考时间
1、省外考点报考时间
考点 | 地址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 1月18、19日 | 1月20、21日 |
山西太原师范学院 | 晋中市榆次区山西高校新校区大学街319号 | 1月23、24日 | 1月26日 |
北京城市学院 | 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 1月26、27日 | 1月28、29日 |
湖南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现场咨询点) | 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 2月2、3日 | 2月5日 |
河南省郑州市106中学(郑东新区校区) | 郑州市东风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北角 | 2月3、4日 | 2月5日 |
江苏省南京师范大学 | 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 2月8、9日 | 2月10、11日 |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 | 2月11、12日 | 2月13日 |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 2月25、26日 | 2月27、28日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2月26、27日 | 2月28日 3月1日 |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 3月3、4日 | 3月5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九路1号 | 3月4、5日网上报名 | 3月9日 |
哈尔滨华德学院 | 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5号 | 3月4、5日网上报名 | 3月9日 |
河北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石家庄市高新区信工路18号 | 3月15、16日 | 3月18日 |
2、本校考点招生专业报考时间
招生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表 演 | 3月4日 | 3月5日初试 3月6-8日复试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月28日 | 3月1日初试 3月2-5日复试 |
戏剧影视导演 | 3月3日 | 3月4日初试 3月5-6日复试 |
戏剧影视文学 | 3月5日 | 3月6日初试 3月7日复试 |
戏 剧 学 | 3月1日 | 3月2日初试 3月3日复试 |
表演(戏曲表演) | 2月26日 | 2月27初试 28日复试 3月1日乐理、视唱 |
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 | 2月26日 | 2月27初试 28日复试 3月1日乐理、视唱、练耳 |
表演(时装模特表演) | 2月28日 | 3月1日 |
四、报考要求
1、各考点要求:
l根据河北省文件规定:我院在河北考点设立的招生专业,河北省考生只有在河北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河北校考点只允许河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考点参加考试。
l根据湖南省文件要求规定:我院在湖南考点设立的招生专业,湖南考生原则上须在湖南考点参加校考。
l根据黑龙江省要求:我院在黑龙江考点设立的招生专业,只允许黑龙江省考生报考,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考点参加考试,黑龙江全面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l根据江苏省文件规定:我院在江苏考点设立的招生专业,江苏省考生只有在江苏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
l根据河南省文件要求:我院在河南省郑州考点设立的招生专业,只允许河南省考生报考,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考点参加考试。河南省考生报考校考院校原则上只能在河南省内设立的校考考点或学校在本校内设立的考点考试。
l根据山西省要求:我院在山西考点设立的招生专业,只允许山西省考生报考,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考点参加考试。
2、在我院设立考点的相关招生专业,外省考生报考时应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文件政策要求慎重报考。
3、山东省考生不得在外省考点报考,否则在外省考试的专业成绩视为无效。
●非考点省份的外省考生是否允许跨省报考,请关注各考点省份文件要求。
●因各省对艺术类专业统考政策要求不尽相同,考生应依据所在省份的文件要求慎重报考;如考生违反所在省份文件政策及我院报考要求,即使校考成绩合格也视为无效。
五、专业考试报名办法
1、考生请根据各考点要求及我院报名时间安排进行报名。
2、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二张,所在省份统一发放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到所在考点按规定和程序进行报名。
六、合格证发放、文化课考试及志愿填报
1、2015年4月中旬,学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专业成绩合格者,将寄发《山东艺术学院专业招生考试合格证》。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的专业成绩可通过我院网站进行查询。
2、考生凭我校所发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按所在省份的招生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七、录取办法
(一)按专业成绩录取相关专业文化线的划定与专业录取办法
1、下列各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按1:1.5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2、下列各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按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中国画、绘画、美术学(师范类)、雕塑专业
3、下列各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学专业
4、下列各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28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演奏)、音乐表演(现代音乐)、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专业
5、表演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280分,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6、下列各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210分以上(含21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
(二)按结构分录取的相关专业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本科专业录取时在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舞蹈学本科专业录取时按文化成绩占70%,专业成绩占3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按文化成绩录取的相关专业
产品设计本科专业在达到艺术类校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备注:
1、针对各省高考总分和单科成绩不统一的问题,我校均将根据山东省高考总成绩标准进行折算。
2、戏剧学本科专业考生语文成绩不得低于110分。
3、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专业按男、女比例分别排序录取。
4、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只招女生,身高要求170cm以上。
5、我校属于全国31所独立设置综合类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艺术类本科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个别省份对艺术类文化最低投档线有其它要求,我校将依据考生所在省份文件政策执行。
以上专业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2、按结构分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八、其他几项规定
1、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2、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单位。
3.各专业学费如有变动,执行山东省物价局2015年新规定。
附件1:2015年招生专业考试表—省外部分
附件2:2015年省外考点招生专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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