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学生素质教育,提升学生艺术修养,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2015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将继续招生。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1.综合素质高、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符合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2.理科面向全国招生,文科仅面向四川、重庆、河南、河北、辽宁、山东、山西、陕西、云南、贵州、安徽等十一个省市招生。
二、招生项目
招生类别招生项目
管弦乐类圆号、长号、大号、小号、大管、单簧管、双簧管、长笛、短笛、竖琴、低音提琴、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西洋打击乐、双排键电子琴、五线谱制作
声乐类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
舞蹈类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不包括体育舞蹈、街舞)
民乐类扬琴、中阮、大阮、柳琴、二胡、民族打击乐、竹笛、笙、琵琶、古筝
电声乐类架子鼓、电吉他、民谣吉他弹唱、电贝司、古典吉它、键盘手(电钢琴、合成器)
键盘类钢琴
语言类主持、表演
美术设计类美术创作(油画方向)、美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
在以上范围内,考生最多可以兼报两项,且分数不叠加,分别排序。
三、报考条件
1.舞蹈类考生:男173cm以上,女162cm以上;协调性好,反应灵敏,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有较强的学习舞蹈的能力和舞蹈表现力。
2.声乐类考生: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有良好声乐基础和表现力,形象好。
3.语言类(主持)考生:男生180cm以上,女生165cm以上;普通话标准,形象气质佳。
4.语言类(表演)考生: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语言能力、表演能力强。
5.美术类考生:有较好的美术功底,受过系统的美术训练。
四、报考程序
1.报名:2015年1月21日-2015年2月15日,考生登录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招生简章,并在“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按照提示进行注册、报名、缴费。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成功后方能参加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测试,不接受现场报名。
2.材料寄送:2015年2月18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前,考生须以邮局EMS方式寄送以下材料:
(1)《2015年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报名表》(网上打印、按照要求签字并盖章)。
(2)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没有身份证的,可以户口本复印件代替。
邮寄地址: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文化艺术教育中心(学生活动中心307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艺术团”字样,所交资料恕不退还。不接受视频影像资料和个人画册。
3.准考证打印:请考生于2015年2月28日—3月2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专业测试
1.测试内容:
(1)管弦乐类:自选曲目一首(4分钟以内),五线谱视奏一段;
(2)声乐类:自选歌曲一首(4分钟以内),视唱练耳(简谱、五线谱均可);
(3)舞蹈类:基本功,个人技巧,摹仿,自选舞蹈一个(3分钟以内);
(4)民乐类:自选曲目一首(4分钟以内),简谱视奏一段;
(5)键盘类:自选曲目一首(4分钟以内),五线谱视奏一段,简谱即兴伴奏;
(6)主持类考生,自备诗朗诵一首、串词一段;表演类考生,自备诗朗诵一首,单人小品一个(2分钟以内);
(7)电声乐类:自选乐曲一首(4分钟以内),视奏一段;
(8)美术类:
素描:测试内容为石膏头像照片或人头像照片素描,测试时间2.5小时;
色彩:测试内容为水粉色彩默写,测试时间2小时;
创作:测试内容为命题性创作,测试时间1小时。
2.测试要求:
(1)测试当天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现场确认,没有身份证的可以使用户口本代替;
(2)测试点提供钢琴、架子鼓、定音鼓、双排键、低音提琴、扬琴、画架,其他乐器自备,自带服装、道具;
(3)管弦乐类、键盘类、民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
(4)声乐类、舞蹈类、电声乐类如需使用伴奏,自备伴奏;伴奏限MP3格式音频文件,U盘存储;如需要钢琴伴奏,伴奏人员自带。
3.测试费用:
高水平艺术团报名考生一律在网上缴纳测试费用,测试费用标准为200元/人。兼报不额外收取测试费用。
4.测试时间:
2015年3月7日9:00-12:00,13:00-18:00。因考生个人原因测试当天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5.测试地点:
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6.测试结果查询:
请考生于3月9日18:00-3月10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测试结果。
7.签约:
请考生于3月10日9:00-18:00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到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活动中心315签署纸质协议。
六、录取办法
1.我校将根据学校高水平艺术团建设需要及考生艺术特长专项测试成绩,确定艺术特长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给予其2015年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高水平艺术团认定名单确定后,将与考生签订《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协议》,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2.取得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A志愿。设置了高水平艺术团单独填报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3.取得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批同意,我校即予以录取;对个别艺术水平特别突出、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批同意,我校即予以录取。以上内容与教育部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相关规定有冲突时,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4.取得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的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即成为电子科技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须服从艺术团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要求参加日常训练和演出。
七、监督机制
1.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61830237。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61830362028-61831067(兼传真)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艺术中心
邮政编码:611731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招生网址:非教育网:http://www.uestczs.net
教育网:http://www.zs.uestc.edu.cn
九、本招生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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