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具有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点。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大学生艺术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成立于2004年,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大学生进行艺术实践的园地。基地始终坚持以营造校园文化氛围,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校园文化品位,倡导高雅艺术,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己任,坚持走美育教育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教育路线,把艺术教育渗透到学生的日常生活中。
基地下设军乐团、民乐团、舞蹈团、合唱团、子非鱼戏剧社、主持人社、模特队、礼仪队,是我校文化艺术传播的重地和文艺表演的主力军。其成员秉着“艰苦朴素、求真务实”的校训精神刻苦训练,多次在国家、省、市级文艺比赛中获奖,并着重打造以话剧《大地之光》、音乐情景剧《攀登》为代表的文化精品。
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大学生综合文化素养,培养一批优秀的文艺骨干,2015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符合各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报考条件,艺术特长项目满足我校需要的高中毕业生(文、理科不限)。
二、招生计划及科类要求
2015年我校面向全国计划招收艺术团特长生45人。
1.舞蹈类:要求形象气质好,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具有一定年限的舞蹈基础训练经历,舞感优良,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擅长表演。
2.主持类:要求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普通话标准,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女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5厘米,能用中英文双语主持者优先考虑。
3.西洋弦乐:要求能用五线谱、简谱顺畅识谱,懂得基本乐理知识,演奏技术达到较高水平,有乐团演出经历者优先。
4.民乐类:要求能用五线谱、简谱顺畅识谱,懂得基本乐理知识,演奏技术达到较高水平,有乐团演出经历者优先。
5.戏剧表演:要求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普通话标准,五官端正,身体匀称,女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5厘米。
三、报名条件1.若考生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考生必须取得统测合格证且考试科目符合我校招生项目。
2.若考生所在省(区、市)未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考生必须参加“北京大学2015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或“清华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特长测试”,综合成绩优异,艺术测试成绩达60分(含)(按百分制折算)且考试科目符合我校招生项目。
四、报名办法
凡报考我校艺术团的考生,可于2015年3月2日—3月16日登陆地大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ug.edu.cn),进入“艺术特长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规定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并确认打印《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并于2015年3月17日12:00前(以收信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邮寄至学校招生办公室。材料包括:
(1)《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
(2)个人简历(附件一)
(3)身份证复印件
(4)统测准考证复印件及统测成绩;若考生所在省(区、市)未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则须提供参加上述冬令营、艺术团特长测试的成绩单复印件
(5)近三年参加乐团活动或演出、比赛等相关经历证明
(6)近期立姿全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
(7)诚信承诺书(附件二)
(8)能展示本人艺术特长的近期(一年内)代表作品的DVD光盘(格式为avi或wma,不能使用后期制作技术优化器乐和声乐作品的录像音质)。
所有报名材料均使用A4纸张,经中学盖章后,依序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装订时将《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作为材料封面,材料按照(1)—(7)的顺序排列)。所有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报名并邮寄材料。来函请用EMS特快专递寄出,并在信封注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字样。对于未按规定时间邮寄的资料,我校将不予受理。
五、资格评审及名单公示
1.学校招生办公室将组织校大学生艺术基地、艺术与传媒学院的专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评审,确定A、B两类合格名单。合格考生总人数不超过我校2015年艺术团招生计划的2倍,其中,A类录取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5年艺术团招生计划的15%,按不超过拟录取考生数的2倍确定公示合格名单。
2.学校招生办公室于2015年4月中旬通过地大本科招生网公示合格名单。
3.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将艺术团特长生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审批。若教育部及有关省级招办审核不通过或公示不合格的学生将被自动取消艺术团特长生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
4.我校将于2015年4月下旬联系合格考生签订《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协议》。(签署该协议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六、录取原则
1.对于取得我校艺术团A类合格资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省招办认定的政策加分计入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2.对于取得我校艺术团B类合格资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省招办认定的政策加分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可放宽至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区、市)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按满分750分折算,四舍五入取整);如录取时生源省份还未公布调档线,则以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为准。
3.被我校录取的艺术团特长生,可在不跨科的前提下自主选择专业(基地班、试验班、实验班、菁英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除外),考生必须按照报名表及协议中所写的专业填报志愿,不得随意更改。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开展全体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培养要求
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入校后应按规定参加大学生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并参加有关演出和比赛,为学校争光。若无故不参加以上活动,擅自退出大学生艺术团者,将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取消学籍。
八、监督机制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的选拔和录取进行全程监督。所有合格考生,将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录取资格。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27-67884345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7-67848570、67883687(传真)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ug.edu.cn
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4)
十、其他说明
1.上述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复为准。
2.本简章条款最终以我校2015年招生章程解释为准。
3.若教育部2015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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