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芜湖中考时间:6月14日至16日
从芜湖市教育局获悉,芜湖市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中招)实施办法出台。今年我市中考由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时间为6月14日至16日。
根据实施办法,今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仍实行开卷考试。开卷考试科目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听力残障学生,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满分60分,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分10分,计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
今年芜湖市(含四县)实行将省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80%的名额切块分配到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的政策。今年我市中招志愿设置共分七个批次,各志愿批次按录取先后顺序分为若干个志愿轮次。第一批次第三、四轮次,第二、第三批次设置平行志愿。在中招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我市中职类学校和民办普高将进行后期补录,综合高中学校不再进行后期补录。全市中招录取统一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中考生参加理科实验操作考试
记者获悉,为期两天半的2015年我市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于25日结束,市区11124名中考生分别在芜湖一中、安师大附中和市十二中三个考点参加考试。
据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行市区和四县统一时间考试,市区考生由市教育局组织考试,四县考试由县教育局组织考试。由于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成绩,计入中考升学总分,因此,无论是考生、家长、学校还是社会,都很重视或关注这场考试。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市、县教育局都作了严密的部署,各考点的组织工作严肃认真,确保了今年我市的中考实验操作考试圆满完成。考试期间,由市人大、市政协、市监察局代表以及部分初三毕业生家长代表组成社会监督组,对考点的考风考纪进行监督。
我市今年中招照顾加分政策公布
记者获悉,市教育局近日公布了我市2015年中招照顾加分政策。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其中: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港澳同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前款规定以外的侨眷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的眷属,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援疆和援藏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须为省、市、县委组织部及县级以上政府或政府部门选派;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执行援疆援藏任务;援疆援藏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符合条件的往年及现在的援疆援藏人员,其子女均可享受此加分政策。
(6)《芜湖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教基[2013]75号)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其中:
①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②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③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的军人的子女和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委、省政府、省军区以上表彰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④军人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3分投档。
“军人”均指现役军人。军人子女享受优惠加分投档待遇,只能享受一次优待,不累计计算。符合享受中考优惠加分投档条件的军人子女,由军人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学生父母工作单位、岗位职务、岗位性质及立功等级证明等材料,报芜湖军分区政治机关汇总核定后于规定时间转报市、县教育局,由市、县教育局提请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今年芜湖中考中招政策详解
芜湖市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中招)实施办法日前出台,就今年我市中考及招生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记者从中整理出部分内容,供考生及家长参考了解。
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的分配
今年我市(含四县)实行将省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80%的名额切块分配到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的政策。
市区省级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根据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和当年初中学业考试总分、规范办学等因素进行测算。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的依据是:1、学校在籍在校满三年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数(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为学校的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数);2、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数。
今年中招志愿设置七个批次
2015年我市中招志愿设置共分七个批次,各志愿批次按录取先后顺序分为若干个志愿轮次。第一批次第三、四轮次,第二、第三批次设置平行志愿。
(1)提前批次: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信息学、科技特长生;免试直升生;普高艺体特长生;中职学校自主招生的五年制高职;芜湖滴水科技学校励志全免费班(中职三年)。
(2)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和北京师范大学芜湖附属学校
四县:各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县本批次志愿设置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和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公办综合高中学校
(4)第三批次:民办普高、民办综合高中学校,设A、B、C、D四个平行志愿。
(5)第四批次:本市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芜湖师范和本市五年制高职
(6)第五批次:本市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等中职类学校
(7)第六批次:外地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
在中招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我市中职类学校和民办普高将进行后期补录,综合高中学校不再进行后期补录。
中招志愿的填报原则
报考市区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必须是在省示范高中所在地(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学生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4个B及以上等级。
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考生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须为市区学校在籍在校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的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
初中阶段在外地(指市区和四县以外的地区)上学的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指县或市区),直接报名参加初中升学考试,是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政策,分配计划单列。
本市户籍、初中转学回户籍所在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是在转学回户籍所在地之前一直在外地上初中的学生),以及父母因工作调动、部队转业,户籍迁至本市、初中转学到户籍所在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若在籍在校未满三年但具备其他相关条件,在本校可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政策,具备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资格,且可作为本校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
市区历届初中毕业生、无初中学籍的社会考生可以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生(须符合省示范高中统招生报考条件),但不能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可以报考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综合高中学校及职业类学校。
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年龄限制。
中招录取的原则和办法
1、普通高中录取原则:
依据考生志愿,以学业考试成绩及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录取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高的考生,必须具备综合素质评价结果4个C及以上等级的条件;录取为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含切块指标生)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原则”中规定的条件。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采用传统志愿设置方式的各批次、各轮次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按分排序。
2、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原则:
对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其成绩和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民办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必须在市、县教育局统一规划和管理下进行。招生计划下达、报名、投档录取等工作均与公办学校相同,民办普通高中可在公办普通高中控制线下浮一定分数,设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4、凡已被普通中等艺术、体育学校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不再录取。
5、各批次招生学校不得自行录取本市无档案考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严禁借读。
市中考中招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相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
市区省示范高中统招切块分配指标生录取控制线在招生学校统招生录取控制线下40分划定。
市七中宏志生录取控制线比照生源所在地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生录取控制线划定,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录取。
报考安师大附外国际班、市七中宏志生的考生须根据招生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招生学校报名。经招生学校审核、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中招志愿时方可填报安师大附外国际班、市七中宏志生志愿。
市示范高中和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学校),市区和四县分别设定最低控制线。
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填报沈巷中学、汤沟中学、六洲中学加10分录取。
市区历届初中毕业生及无初中学籍的社会考生中考成绩均减10分参加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学校)录取。
五年制高职设全省统一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中职学校自主招生的五年制高职考生成绩须达全省统一的五年制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
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新生。
各初中学校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数统一纳入市区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按考生统招志愿和成绩依次录取。
安师大附外国际班招生计划单列,单独设置招生代码,单独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可进行征集志愿。
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录取时文化课、专业课均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专业课资格分数线的艺术类考生,由招生部门在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中考升学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根据各校招生简章执行。
各招生学校未完成的普高艺体特长生计划计入该校统一招生计划。
除五年制高职按1:1.2比例投档外,其余各批次、轮次均按学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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