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庆中招也设提前批志愿
昨天,重庆市教委下发有关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及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等几个通知。2015年中考,重庆市取消了一项加分政策。
取消推优生、保送生和特长生
2015年5月底前,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布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发布入学登记通告。6月20日起,公办小学开始报名审核。
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取消小学毕业统一考试,小学毕业评价由小学自行组织。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跨区县(自治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也可按照相关政策在毕业学校所在地申请就读初中。
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停止招收推优生、保送生和特长生。
取消科技竞赛、学科竞赛加分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或民政部门证明;以上情况之一者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加5分。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取消有关竞赛结果在中考中加分政策的通知》,从2015年起,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生科技竞赛、学科竞赛等结果在中考中的加分政策。因此,从2015年起,取消由市教委和市科协组织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大赛、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科技模型比赛获得市级一等奖的学生在中考中的加分政策。
中招也设提前批志愿
调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结构,将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设为提前批志愿,普通高中招生设为第一批次志愿,中职对口高职5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制以及普通中职学校招生设为第二批次志愿。按时间先后顺序分别实施录取,实行录取信息共享,已被上一批次志愿录取的考生,下一批次志愿不再投档,避免交叉重复录取。
填报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志愿的考生可兼报普通高中志愿。
直属中学投放300名额到区县
今年继续将直属重点中学及西南大学附中、川外附属外国语学校共计300名高中招生计划指标投放到万州等19个区县(自治县)。
选送学生基本条件:1.具有我市户口和推荐学校两年以上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初中三年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维度中第1-2项“合格”,第3-6项达到“B”等及以上。3.获得学校或区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其他荣誉称号的学生。
区县(自治县)教委按照市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扩大2倍以上分配到学校,学校在广泛宣传政策的基础上,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和民主推荐,这些学生也应同时参加区县(自治县)内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
非渝籍学生学籍满两年 可在就读区县考高中
昨日,市教委召开中小学招生工作会。与往年不同的是,按照《重庆市2015年中小学招生方案》要求,凡具有连续两年我市初中学籍的非渝籍初中毕业生,今年可在就读初中学校所在区县报名参加毕业及升学考试(不含联招),由区县所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根据规划,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一方面要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率达到100%,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达到97%。另一方面,要确保完成普通高中完成19.8万人的招生计划,中等职业教育完成13.5万人的招生目标。
市教委强调,要继续把“禁止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乱收费,一律不得收取择校费”作为政策“红线”,任何区县、学校不得逾越。
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支持民办学校适度提前招生,鼓励民办学校在网上报名登记,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可采取电脑派位、面谈等方式招生。同时,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同时,可以借鉴省外优秀经验,将热点初中、小学纳入多校划片,采用电脑派位等方式,缓解“学区房”问题。要整体设计小学入学、小升初及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办法,给家长较为明确的升学预期。
对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今年要按照教育部提出的“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两纳入”(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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