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
新加坡留学就业一般公司的试用期为3个月,但少数公司为6个月。在试用期内雇主要考察员工的能力和表现,并提供适当的培训。而员工也可借这段时间适应公司的环境。除非有其它合约的束缚,雇主和员工双方均可在这段时间内提前1星期(或赔偿相等于1周的薪金)通知对方终止雇佣关系。当然,如果双方互感满意,员工使转为正式,通常其薪金也会有所增加。在试用期内,通常员工不享有正式员工所享有的福利,如病假、医药费报销等。
休假
一般上员工在第一年和第二年会享有7到14天的常年休假,休假天数到第三年会有所增加,介于9到18天。除非是手术或住院,一般公司也规定一年累积病假不能超过2周。
辞职
除非有其它合约的束缚,员工辞职需提前1个月通知雇主。对于就业准证和工作准证持有者,辞职意味着他们准证的失效。除非他们能找到新的雇主重新申请准证,否则必须离开新加坡。
裁员
一般公司都对被裁退员工有所赔偿。通常服务期少过3年的员工每年获得1星期薪金的赔偿,超过3年则每年获得1个月的赔偿。当然,具体的赔偿额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而定,没有一概而论。
就业准证
新加坡留学就业准证分为P和Q准证。外国专业人才到新加坡工作的主要途径是申请就业准证。简单来讲,如果你学有专长,希望来新加坡工作,而又有一家新加坡公司打算聘用你,那么这家公司就可以为你申请就业准证。
根据法令,基本月薪超过2000新元的外国劳工必须申请就业准证,或反过来说,就业准证申请者的基本月薪必须高过2000新元。自1998年9月1日起,人力部从新加坡移民与登记局手中接管了就业准证申请与批准事务。
在目前的架构下,新加坡留学就业准证分为P准证和Q准证。P准证是发给拥有受认可的专业资格而且月薪超过3500新元的专业人士;而Q准证是发给拥有受认可的资历且月薪超过2000新元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