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高考频道讯:《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办法》日前获教育部备案。1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以2015年1月1日划界,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减少加分分值”原则,即2015年1月1日前取得加分奖项的考生,仍执行老规定,保留加分资格,但最多只能加5分;2015年1月1日后,执行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的新规定。
这三个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取消2015年1月1日后获得以下奖项、名次、称号考生的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取消中学生学科奥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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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应注意政策调整时间节点
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处长沈华锦提醒考生,要注意政策调整时间节点。“如果是在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3个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毕业考生,在应届毕业年份参加普通高考可加5分。”沈华锦补充说,其中,体育优惠加分项目限定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跆拳道、网球等10项,由省体育部门重新对二级运动员资质进行复核,且须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体育专业复试合格,方可获得加分资格。
这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保留
“去年起已将地方性加分项目全部取消,今年又将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赛、科技类竞赛3个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在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上,我省的力度应该是比较大的。”沈华锦说,“除了这些取消的加分项目,我们还保留和完善了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
据介绍,保留和完善的部分加分项目包括: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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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骗加分 后果很严重
“以上所有能享有的加分项目,在考生的资格审核上将会从严管理。”沈华锦解释说,“少数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考生”由省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审核,所提供名单须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进行公示后再核定;“体育优惠考生”应按规定填报《体育优惠考生审核表》,并提供证书及相关材料,凭省统一体育复试合格名单核定;其他优惠考生应填报《享受优惠考生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经审核后可加分投档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层层公示。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加分项目、相关佐证材料及审核单位、审核人员名单(包括评委、裁判)等。
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可依照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同时完善高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倒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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