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出差补助相关政策解答,由留学群公务员资讯频道为您准备,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政策问答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住宿费是否可以统筹使用?
工作人员单次出差,允许在经批准的出差天数和规定的住宿费限额标准之内按实际住宿天数统筹使用。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是否还可以另外报销机场服务费、打包费?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一份交通意外保险可以凭据报销。其他如机场服务费、打包费等不得报销,应在公杂费中开支。
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包括单位食堂)并支付费用的,出差人员如何交纳伙食费?
工作人员出差应严格《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浙委发[2014]13号)、《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浙委办发[2014]42号)等规定,出差期间自行用餐。如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应由出差人员自行支付相关费用。
省内出差,如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除按规定接待工作餐外)并支付费用,出差人员应主动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每人每天交纳标准不低于早餐20元)、中餐40元、晚餐40元),接待单位收到伙食费后应冲销相应支出。
驾驶员跨常驻地接送领导上下班,能否按差旅费规定报销相关补助?
接送领导上下班属汽车驾驶员日常工作,不属于临时公务出差范围,不能按差旅费规定报销相关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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