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大学2015考研调剂信息
2015年我校拟接收部分调剂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
一、调剂政策
依据《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关于做好我区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普[2015]14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情况,择优调剂。
1.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见我校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B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B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的生不得调剂;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是指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被录取后须签订《少数民族定向协议》;
8.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调剂步骤
第一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
第二步:查询我校相关专业是否有调剂名额;
第三步:调剂考生发出调剂申请后,经审核后,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会接到“复试通知”短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则视为“拒绝复试”;
第四步:接受复试的考生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登录本人自然信息和调剂信息后缴纳复试费用;
第五步:准备所需资格审查资料(在近期公布的复试办法中查询),复试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
第六步: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第七步:复试合格后被拟录取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待录取通知”,如接到该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确认,则视为“拒绝待录取”,取消录取资格。
三、调剂时间
3月18日中国研究生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开始正式调剂,4月30日系统关闭后自行结束。我校将根据调剂情况确定系统的关闭时间。
四、其他
学校代码:10136
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西536号。
邮编:028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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