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闻的价值观
改革开放以来,国人对美国新闻传播事业的关注程度日见提高,相关研究对国内新闻改革的促进也是有目共睹。另一方面,由于中美新闻文化乃至中美一般文化的差异,由于来自非学术方面的干扰,又由于部分学界中人的误读、不遵守学术规则以及这种误读经过话语权力的辐射和扩散,以下悖论便出现了:国人对这个我们最为关注、研究投入最大的外国新闻传播事业的对象的理解却最难以达成共识,往往将他乡可取的资源视为糟粕,将别国有识之士反覆批评和批判的东西奉为圭臬。每每出现中美两国间的摩擦时,美国媒介往往一次次重新成为声讨目标。事过境迁之后,一切又归于平静,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
美国新闻传播界的主流价值观
美国是一个宪政民主政体的资本主义国家,其主流政治思想和价值观在世界上独树一帜,即没有一个统一、一贯和明确界定的意识形态。美国的政治学者倾向于将美国人的政治信条归纳为:(1)自由;(2)平等;(3)个人主义;(4)民主;(5)法制。这些信条来源于《独立宣言》,其核心是民主与自由。
与主流政治文化一脉相承,美国新闻媒介的思想体系也以新闻自由为核心,由以下4个信条构成:(1)新闻媒介摆脱外界干涉,摆脱来自政府、来自广告商甚至来自公众干涉;(2)新闻媒介为实现“公众知情权”服务;(3)新闻媒介探求真理,反映真理;(4)新闻媒介客观公正地报导事实。毋庸讳言,这种以新闻自由为核心的新闻价值观是为现存的社会秩序服务的,一如作家、前《纽约时报》记者盖伊.塔利斯(Gay Talese)所言,《纽约时报》和美国政府“这两股势力都是致力于同一个目标——维护民主体制和现行制度”。
由此可见,由于其独立的政治地位和历史传统,美国新闻界与政府之间一般不存在沆瀣和共谋关系,也不能将它们彼此简单地理解为对立关系。他们之间是一种特定社会制度下的共生关系、工作关系和监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