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大学办学实际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简章。真诚欢迎具有保送生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四川大学2015年保送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采取“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申请方式。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规定具有保送生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进入“四川大学2015年保送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要求进行注册、报名、填写及提交,系统将生成《四川大学2015年保送生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申请表,由所在中学盖章(照片须盖骑缝章)。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2月26日。
2.申请材料: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a、《四川大学2015年保送生申请表》;
b、学校推荐信;
c、有关证书材料复印件。
3.邮寄材料:请于2015年2月28日前(以寄达日期为准)将申请材料寄至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邮编:610065;电话:028-86080605、86081605),信封上请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三、考核录取
1、确定资格:四川大学保送生考评小组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我校保送生考核测试(考核测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测试地点请考生注意查看报名系统通知)。考核合格后,初步确定保送生人选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后确定保送生预录人选名单,我校还将从部分奥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中直接选拔。
2、专业安排:综合考察学生情况,结合我校考核测试成绩及学生专业志愿确定学生的专业。
3、我校将在教育部公示的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审预录人选的保送资格,复审合格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报学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四、监督机制
1、我校保送生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对选拔、录取工作全程参与和监督,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监督电话:028-85404020。
2、考生所在中学及考生本人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申请和公示工作。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考生的入选、录取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后续三年的推荐资格。已经入学的,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4、我校所有报名考试信息,均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6080605 、86081605
传真:028-85408370
网址:http://zs.scu.edu.cn/zhaosheng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行政楼227室
邮编:610065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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