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打工的外国学生的增加,打工时受了伤,拿不到约定工资等的纠纷越来越多。在工作场所发生纠纷时,首先要冷静地和工作场所的负责人商量。商量了也无法解决时,请和“相谈机关”交涉。
1、在打工时发生事故:关于打工作业中的事故,以及从住处到工作场所之间的路上发生的事故,可以适用于劳动者灾害补尝保险法。虽然是外国人,这个劳灾法的适用和日本人是没有不同的。
2、在工作场所发生事故:应该马上向主管报告,并及时接受治疗。在路上遇到交通事故,接受治疗时也一定要向警察提出申报。接受治疗之后的费用报销是要商谈的,如果工作场所的主管没有相当的了解,你是不能得到医药费报销的。当这种情况发生的时候,你还要和“相谈机关”进行交涉。
3、相谈机关、劳动基准局等机构的说明:这是当发生劳动纠纷而工作者和雇用者之间没有办法自行解决发生的问题时,可以帮忙解决的地方。比如发生雇主不付工资等纠纷时,你就尽管可以去找这些机构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