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2014年漳州中考录取时间及办法由留学群中考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有用!
一、招生录取
(一)切线原则:录取新生要贯彻以下五条原则,一是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原则;二是考生自愿原则;三是择优录取原则,四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五是同分同录原则。
(二)切线依据:普通高中录取要按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漳州市普通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意见》(漳教中〔2014〕10号)和《关于印发<漳州市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漳教中〔2004〕181号)有关要求进行,即以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体育、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成绩为依据,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确定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等级要求及投档分计算办法仍然按照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漳州市普通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意见》(漳教中〔2010〕38号)有关规定执行。
因特殊原因未参加我市2012、2013年地理、生物中考的初三应届生(回乡生和初三转入学生)及往届生(含同等学力)的地理、生物两科成绩,由考生从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确认:第一、参加今年初二地理、生物中考;第二、不再参加今年初二地理、生物中考,直接根据考生今年中考数学、物理成绩分别按照百分比进行折算。考生需填写《漳州市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地理、生物补考(或免考)申请表》(见附件6)。
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录取完毕。各县(市、区)必须在申报普高学籍时,将普高录取花名册和录取电子信息名单于2014年10月20日前送到市教育局中教科,逾期将不予审核认定高中学籍。
各县(市、区)的普通高中录取具体操作方法由各县(市、区)中招办研究后,经各县(市、区)招委会审批,并于7月2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全市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
1.第一批:省一级达标高中、其它实施定向生政策的优质高中学校、厦大附中、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
共有17所:漳州一中,漳州三中,龙海一中,龙海二中,漳浦一中,云霄一中,诏安一中,东山一中,东山二中,平和一中,南靖一中,长泰一中,华安一中,芗城中学(不含市直招生计划),龙文中学,厦大附中和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创新实验班。漳州一中含面向外县(市、区)招生计划124名;漳州三中含招收特长生及外来务工子女52人。
录取时间:7月19-20日,逾期不得再进行录取。7月21日下午5:00前,各县(市、区)将第一批录取考生名单发到市教育局中教科邮箱[email protected],作为建立电子学籍建档依据,逾期录取的考生,将一律不予申报高中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高中会考考籍。
各校只能录取有志愿考生。严禁各县(市、区)实行中考成绩前几名考生“一刀切”录取或其它无志愿强制录取的政策,搞行政限制,违背考生意愿。违反者,考生参加第二批民办高中学校录取时,将给予优先建档。
2.第二批: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中学校
实行集中地点、统一时间先填报志愿后录取的办法。已被第一批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本批次学校录取。
7月22日,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中学校,举办招生咨询、志愿填报指导,并运用局域网现场填报志愿,考生和家长签名确认。
录取时间:7月23日。由市教育局组织,各校自主招生,民办高中学校按照分配到各县(市、区)的招生计划,实行分学校、逐县录取。
7月24日晚,本批次学校录取新生名单发到各县(市、区)。
7月22-24日期间,除本批次学校外,全市其它普通高中学校不准进行招生录取,否则,不予建立高中电子学籍档案。
3.第三批,其它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面向本县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
录取时间:7月25-28日;由各县(市、区)负责招生录取。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中教科负责。
各校不得招收已被前一批学校录取的考生,否则,将不予建立高中电子学籍档案。
4.有关漳州一中面向外县(市、区)招生、漳州三中特长生及外来务工子女、厦大附中、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创新实验班招生,由市教育局组织,实行“规定时间、指定地点、自主招生”的录取办法。具体安排如下:
(1)录取时间:7月12日录取,14日前,由市教育局将录取考生名单发到各县(市、区)。
(2)指定地点:漳州一中、漳州三中在本校进行;厦大附中、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由学校自行选择具体地点,并向社会公告。
(3)招生计划:漳州一中招收外县(市、区)124人;漳州三中招收特长生及外来务工子女52人;厦大附中366人;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创新实验班135名。
(4)招生办法:以中考成绩为依据,由学校自主招生。7月12日,由考生持准考证(或复印件)、照片1张和户口簿自行前往招生指定地点报名。漳州一中按分配给各县(市、区)的名额,漳州三中招收外来务工子女、厦大附中和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创新实验班按招生计划数,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发到各县(市、区)。逾期不再招生。
(5)最低录取线:
漳州一中录取除龙文区以外的外县(市、区)考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市直中考文考总分第270名考生的成绩,其中等级成绩达到5A4B以上(含5A4B)。龙文区考生可在上述最低录取控制线下70分内择优录取。
漳州三中招收外来务工子女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市直中考文考总分第1000名考生的成绩,其中等级成绩达2A6B1C以上(含2A6B1C)。
厦大附中、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创新实验班由学校自主研究确定,及时向社会公告。
若上述四所学校录取名单与各县(市、区)实施定向生政策的学校录取的新生出现重复,就以漳州一中、厦大附中、漳州三中、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为准,即相关考生学籍档案将优先建在漳州一中、厦大附中、漳州三中和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其它学校不得建档。否则,将一律不予申报高中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高中会考考籍。
(四)市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漳州市直普高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我局中教科负责。市直考生户籍界定(见附件7)。第一批为漳州一中,分为统招生、定向生和择校生;第二批为漳州三中,分为正取生和择校生;第三批为漳州二中、八中、五中、芗城中学,分为正取生和择校生。切线原则和录取办法如下:
1.第一批:录取学校为漳州一中
(1)漳州一中统招生切线录取。
在达到: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九个文考科目(以下简称九个文考科目)成绩达到5A4B以上(含5A4B)两个条件前提下,依照投档总分(含政策照顾分,下同),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漳州一中定向生切线录取。
在达到: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九个文考科目成绩达到5A4B以上(含5A4B)两个条件前提下,从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70分内,依照投档总分,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校、逐校降分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各初中学校定向生若降70分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其剩余名额吊销。不再从其它各校所有落选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市直不进行第二次统招。
(3)漳州一中择校生切线录取。
在达到: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九个文考科目成绩达到2A7B以上(含2A7B)两个条件前提下,依照投档总分,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第二批:录取学校为漳州三中
(1)漳州三中正取生切线录取。
在达到: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九个文考科目成绩达到2A6B1C以上(含2A6B1C),两个条件的前提下,依照投档总分,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漳州三中择校生切线录取。
在达到: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九个文考科目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两个条件前提下,依照投档总分,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第三批:录取学校为漳州二中、八中、五中和芗城中学。
安排在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之后,进行招生录取。
(1)漳州二中、八中、五中和芗城中学4所学校正取生切线录取。
在达到: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九个文考科目成绩达到5C4D以上(含5C4D)两个条件前提下,依照投档总分,按上述4所学校芗城市区正取生招生计划总数的1:1.2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线上生源不足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但不低于全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90分)内,达到上述两个条件的考生中,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线上生源仍然不足,九个文考科目成绩等级可降到4C5D。
(2)漳州二中、八中、五中和芗城中学4所学校择校生切线录取。
在达到: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九个文考科目成绩达到3C6D以上(含3C6D),依照投档总分(不低于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420分),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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