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 ||
校本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 1408 号 |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书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外语考试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外语教学只使用英语 | |
男女生比例不限 | ||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二部办公厅2010年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 ||
1、普通文、理类专业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作为录取分,艺术类专业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与专业考试成绩的总分作为录取分。 | ||
十六、其他须知 | 1、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入学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