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宝山区锦秋路299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要求 | 不限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
九、录取规则 | (1)艺术类专业:美术成绩达考生所在省(区)、(市)的美术统考(联考)专科合格,文化成绩达艺术(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投档考生的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一般专业:文化成绩达考生所在省(区)、(市)文、理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投档考生文化成绩总分,文理分科,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专业确认:按考生文化总分,按考生所填报本院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填报专业计划录取满,愿调剂专业的考生,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 20000元 【沪价费(2005)18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13000元 【沪价费(2005)18号】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 10000元 【沪价费(2005)18号】 |
住宿费标准 | 空调六人间(2000元/年) 【沪价费(2005)35号】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56514754、66504946、56680657-8110 传真021-66507328 | |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021-56682066 | |
十四、网址 | http://www.shbangde.com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还设立奖、助学基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其他帮助。本院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六、其他须知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