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 | |
二、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18号 | |
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五四公路3349号 | ||
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限招英语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1、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为适应护理工作的特殊性,报考护理专业者要求男生身高168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5cm及以上。 3、为适应康复治疗技术工作的特殊性,报考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者要求男生身高168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8cm及以上。 | |
九、录取规则 | 1、对采取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学校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当地投档比例范围内调档。 2、对非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填报专业次序从高分到低分以1:1.2比例调档,学校在120%的范围内择优录取。 3、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费[2007]1号文件;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2000元沪价费[2003]056号文件。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招生办公室:021-54902288、021-54902160 | |
十三、投诉电话 | 院办、监察室:021-54902167 | |
十四、网址 | http://www.shouhua.net.cn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奖励措施: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助学贷款:贫困学生在入学后,通过学院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年可申请6000元贴息贷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计息还贷,最迟六年还清。 勤工助学:学院对困难学生积极开辟校内外勤工机会,让学生在接触社会实践中发挥自己特长,也为今后就业增添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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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2009年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4-05-12 05:24:05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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