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 |
二、校址 | 校本部: 上海 市 杨浦 区 水丰路 路 100 号 | |
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英语(我校所有专业课程,仅开设英语课,读其它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考虑)。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
九、录取规则 | (1)报考我校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要求,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根据各省(区、市)的第一批专科控制分数线,各省(市、区)按规定的投档比例投档。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依据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由高到低录取。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再出现同分时,文科考生看单科成绩的次序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考生看单科成绩的次序为数学、外语、语文,依据单科成绩优先录取。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外,还要参加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者才有资格填报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是根据各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有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成绩不得低于38分。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是: ①上海市: (素描+色彩+速写)×70%+(语文+数学+英语+综合)×30% ②外省市: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 对2009年由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没有组织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必须参加某一所本科院校的艺术专业考试(考试科目至少应包括素描、色彩),并且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以省级招生办提供的成绩为准)才有资格填报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文化成绩(100%)计算综合成绩。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 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 12000元(沪教委财2005第34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900——1200元(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费2003第93号)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65674045(招生办) | |
十三、投诉电话 | 021-65687886(监察室) | |
十四、网址 | www.sppc.edu.cn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1) 奖学金方面包含: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各类专项奖学金。 (2) 所有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在学校的帮助下,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 学校设立固定性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参加一定的劳动来获得资助。学校保证所有愿意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同学都有机会上岗参加工作。 (4) 学校根据情况不定期为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一次性补助,对特殊困难学生按相关政策予以学费减免。 | |
十六、其他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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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4-05-12 02:56:36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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