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学院招生章程
(2010年3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五章 工作监督
第六章 助学措施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绥化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