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体育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1.70m、女1.60m以上,视力4.8以上。
2、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管理方向专业考生符合非体育类国家规定体检标准。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以考生文化课成绩或文体综合成绩为准,按第一志愿投档,投档比例为120%,在投档范围内,按照文化课或文体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级差30分以上。同类专业志愿可以调剂。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ty.com.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2476号,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43185267666
联系人:次春雷
第十三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吉林体育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关专业学学士学位。
第十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民族传统体育防卫体育方向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吉林体育学院
201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