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 :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
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机械CAD/CAM)、模具设计与制造、材料工程技术(激光加工方向)、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软件技术、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应用日语、广告设计与制作、摄影与摄像艺术(辽)670142、图形图像制作、人物形象设计、文秘(速记与速录)、电子商务、商务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会计电算化、会计、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工程造价、物流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财务信息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国际贸易实务、电气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移动通信、通信技术、工业网络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控制、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软件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控制技术(数控编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物流信息管理方向)、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会计电算化、图形图像制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工程造价、物流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控制、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图形图像制作(平面设计方向)、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电子商务等专业
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总院,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图形图像制作、会计(财务软件应用)、应用日语、应用英语、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装潢艺术设计、证券与期货、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电算化(数字媒体方向)专业等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学院,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51-2号。
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证券与期货、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电子商务、酒店管理、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建筑工程管理、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网络系统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专业
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城市学院,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7号。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计算机多媒体技术(汽车装潢、广告)、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专业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学院,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文萃路124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86324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0056平方米,专任教师83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80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1214.96万元,图书87.9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学校外语课程除应用日语专业安排英语、日语课程外,其他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设置情况详见贵省2010年招生专业计划表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 学费收取标准 :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 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1) 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对全日制学生的资助政策,凡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各级、各类资助学金。
(2) 学院阳光学子超市、计算机实验中心、图书馆等部门积极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
六、获奖说明
(1) 2006年学院被省政府命名为“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
(2) 2006年学院在省教育厅“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3) 2007年学院进入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的行列。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 调档比例
按省招办确定的调档比例调档,最高不超过120%调档。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一)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高中生录取原则:
1、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原则(一)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若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录满,按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可随机从高分到低分调录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予以退档。
2、若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后仍未录满,录取第二院校志愿投档的考生,录取方法同上。
3、若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录取结束后仍未录满,学院可以录取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录取原则同上。
4、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在录取专业时,文科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
(三)三校生严格按报考专业、综合成绩与技能加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
(四)三校生其它录取原则同高中生。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在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再按数学、语文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4.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志愿优先;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6. 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4-88252211 024-88252727 024-88252658
网址:http://www.vtcsy.com 邮编:110045
7.艺术类录取办法
获得辽宁省艺术类加试成绩合格证书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