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要求的学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二、 学院全称: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283
学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规划三街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三、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计划总数为500人。
2、外语语种:外语语种不限。但受师资、设备等因素限制,学生入学后学校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四、录取规则:
1、我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录取新生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提档时承认各省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3、音乐表演专业承认其它高等院校相应术科加试成绩,投档考生按文化课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学费、住宿费:
1、学院新生学费普通专科每生每年4500元,艺术类专科每生每年6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900至1200元。(以上收费标准有待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为准),并通过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2、学院对特困生通过奖学金、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减免学费等多种途径予以资助。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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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证书种类: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规划三街
电 话:0470-8668833 0470-8217395
传 真:0470-8668833 0470-8217396
E-mail:[email protected]
呼伦贝尔市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