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国际代码:14047)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业务主管部门为河北省教育厅。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计划内招生,独立颁发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一、招生对象:参加2010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对口升学考生、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
二、生源范围:面向河北省及内蒙古、山西、河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新疆、山东、贵州等十一个省份招生。
三、招生类型:艺术文、艺术理、文史、理工、对口。
四、招生专业:学院下设六个系(涉外管理系、涉外经济系、涉外护理系、外语翻译系、涉外艺术系、计算机系)33个专业(护理(英语方向)、护理(日语方向)、护理(社区方向)、航空服务(英语方向)、航空服务(日语方向)、航空服务(韩语方向)、旅游管理(英语方向)、旅游英语(日语方向)、电子商务(涉外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涉外国际新闻方向)、会计(涉外方向)、税务(海关报关方向)、国际金融(涉外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涉外经济贸易方向)、工商企业管理(职业经理人方向)、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涉外方向)、海关管理(报关业务与技术管理方向)、涉外事务管理、应用英语(英汉同声传译方向)、商务英语、商务日语、文秘(涉外英语方向)、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影视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市场营销、表演艺术(舞蹈音乐方向)、表演艺术(影视艺术方向))
五、学制:学制三年
六、录取规则: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河北省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投档比例及录取原则进行阅档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亦接受非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填报专业顺序择优录取。对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进行适当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艺术类考生录取: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北省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省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对于各省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加分和降分执行相关的省考试院规定。
5、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6、考生语种:
(1)报考英语专业考生不须口试;
(2)英语及涉外方向专业:我院英语、涉外方向专业教学起点低,学生入学前对英语无特殊要求,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3)日语、韩语方向专业:零起点学习,考试语种不限。
7、“航空服务、涉外旅游、表演艺术”专业均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
8、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
1、按照河北省有关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标准执行。
2、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八、学历证书:学制期满且成绩合格,达到毕业合格要求,由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北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北郊107国道与常山西路交叉口47号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31路、201路公交车外事学院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311)88247986 88247987 88247979 88247977
联系人:张老师 周老师
邮编:050081
学校网址:http://www.wsxy.net
E—mail:[email protected]
在线QQ:320007130 320007131 320007132 320007133